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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花)征〔2020〕25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8-25 15:13:2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函〔2020〕326号文),需将广州市花都区的集体土地1.3728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新建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工程。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东镜村的集体土地合计1.3728公顷,其中农用地1.2146公顷耕地0.5412公顷、养殖水面0.4412公顷、其他农用地0.2322公顷(不含养殖水面),建设用地0.1582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

对象

支付

方式

土地

补偿费

耕地

0.5412

80.16

43.3826

养殖水面

0.4412

80.16

35.3666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2322

80.16

18.6132

建设用地

0.1582

120.24

19.0220

安置

补偿费

耕地

0.5412

40.08

21.6912

养殖水面

0.4412

40.08

17.6833

其他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2322

40.08

9.3066

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

1.3728


164.4065

合计

329.4720万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新雅街东镜村

2020年8月13日至

2020年8月22日

新雅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

(联系人:陈佳泉;联系电话:37736886)

2020年8月23日至

2020年8月27日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自然资函〔2020〕326号”征地批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申请行政复议。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征地公告附件1:征地公告附图.pdf

  征地公告附件2:自然资源部关于新建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自然资函〔2020〕326号.pdf


  2020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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