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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增)征〔2020〕37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12-10 16:42:0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增)征〔2020〕37号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下达用地批复(自然资函〔2020〕326号),同意石滩镇岗贝村竹北、竹南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石厦村大元经济合作社、下南经济合作社、上南经济合作社、向西经济合作社;仙村镇碧潭村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第一经济合作社,潮山村第二经济合作社、第一经济合作社、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潮山村经济联合社,基岗村经济联合社,蓝山村沙一、沙二经济合作社、上坊、上一、上二、上三、上四、上五经济合作社、圣坊经济合作社、下二、下三、新村经济合作社、中一、中二、中三、中四经济合作社,沙滘村经济联合社,沙头村庙边经济合作社、沙苑经济合作社,上境村经济联合社,下境村巷美第一、巷美第二、巷美第三、巷美第四、下境第一、下境第二、下境第三、下境第四、下境第五、下境第六经济合作社、新田东、新田西经济合作社,仙联村蓝田经济合作社,岳湖村经济联合社、招步新屋、招步旧屋、上围、下围经济合作社、沙河坊经济合作社;永宁街石迳村上坊经济合作社、中坊经济合作社、下坊经济合作社,下元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71.449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工程(增城区)

  二、征收土地位置:石滩镇岗贝村竹北、竹南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石厦村大元经济合作社、下南经济合作社、上南经济合作社、向西经济合作社;仙村镇碧潭村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第一经济合作社,潮山村第二经济合作社、第一经济合作社、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潮山村经济联合社,基岗村经济联合社,蓝山村沙一、沙二经济合作社、上坊、上一、上二、上三、上四、上五经济合作社、圣坊经济合作社、下二、下三、新村经济合作社、中一、中二、中三、中四经济合作社,沙滘村经济联合社,沙头村庙边经济合作社、沙苑经济合作社,上境村经济联合社,下境村巷美第一、巷美第二、巷美第三、巷美第四、下境第一、下境第二、下境第三、下境第四、下境第五、下境第六经济合作社、新田东、新田西经济合作社,仙联村蓝田经济合作社,岳湖村经济联合社、招步新屋、招步旧屋、上围、下围经济合作社、沙河坊经济合作社;永宁街石迳村上坊经济合作社、中坊经济合作社、下坊经济合作社,下元村经济联合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1.碧潭村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1.490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1.490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54公顷、农用地1.4846公顷(耕地0.0441公顷、园地0.0196公顷、林地0.5211公顷、养殖水面0.568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3313公顷)。

  2.碧潭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3.876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3.876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1149公顷、农用地3.7620公顷(耕地0.5502公顷、园地2.7044公顷、林地0.0863公顷、养殖水面0.335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855公顷)。

  3.潮山村第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674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674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79公顷、农用地0.6662公顷(耕地0.2247公顷、园地0.4415公顷。)

  4.潮山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3.241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3.241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1640公顷、农用地3.0775公顷(耕地2.2294公顷、园地0.672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754公顷)。

  5.潮山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潮山村经济联合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9.140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9.140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394公顷、农用地9.1012公顷(耕地1.4584公顷、园地7.297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3457公顷)。

  6.基岗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0.246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246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465公顷(耕地0.0056公顷、园地0.189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510公顷)。

  7.蓝山村沙一、沙二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799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799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127公顷、农用地0.7866公顷(耕地0.6260公顷、园地0.0591公顷、养殖水面0.096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49公顷)。

  8.蓝山村上坊、上一、上二、上三、上四、上五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591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591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595公顷、农用地0.5322公顷(耕地0.2221公顷、园地0.179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302公顷)。

  9.蓝山村上一、上二、上三、上四、上五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967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967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19公顷、农用地0.9659公顷(耕地0.2999公顷、园地0.4408公顷、养殖水面0.2252公顷)。

  10.蓝山村圣坊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965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965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7714公顷、农用地0.1937公顷(园地0.159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344公顷)。

  11.蓝山村下二、下三、新村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3.347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3.347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3653公顷、农用地2.9821公顷(耕地0.2572公顷、园地1.9443公顷、养殖水面0.6708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098公顷)。

  12.蓝山村新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070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070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704公顷。

  13.蓝山村中一、中二、中三、中四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2.106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2.106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7257公顷、农用地1.3806公顷(耕地0.0356公顷、园地1.262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826公顷)。

  14.沙滘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3.822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3.822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40公顷、农用地3.7690公顷(耕地0.4120公顷、园地2.1230公顷、林地0.648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5855公顷)、未利用地0.0498公顷。

  15.沙头村庙边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5.897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5.897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3596公顷、农用5.1975地公顷(耕地0.4801公顷、园地4.6498公顷、林地0.001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657公顷)、未利用地0.3407公顷。

  16.沙头村沙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140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140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743公顷、农用0.0026地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26公顷)、未利用地0.0639公顷。

  17.上境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5.598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5.598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9467公顷、农用地4.6516地公顷(耕地2.7111公顷、园类1.602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3382公顷)。

  18.下境村巷美第一、巷美第二、巷美第三、巷美第四、下境第一、下境第二、下境第三、下境第四、下境第五、下境第六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共0.414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414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4143公顷。

  19.下境村新田东、新田西、下境第一、下境第二、下境第三、下境第四、下境第五、下境第六、巷美第一、巷美第二、巷美第三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348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348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3487公顷。

  20.下境村新田东、新田西经济合作社的共有集体土地共0.001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001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016公顷(园地0.000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13公顷)。

  21.仙联村蓝田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2.963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2.963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2. 9635公顷(耕地1.7383公顷、园地0.9233公顷、养殖水面0.155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469公顷)。

  22.岳湖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0.063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063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63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633公顷)。

  23.岳湖村经济联合社、岳湖村招步新屋、招步旧屋、沙河坊、上围、下围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共0.323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323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01公顷、农用地0.3238公顷(耕地0.1855公顷、园地0.0073公顷、养殖水面0.089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413公顷)。

  24.岳湖村沙河坊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267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267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675公顷(耕地0.022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2449公顷)。

  25.岳湖村上围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1.614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1.614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810公顷、农用地1.5266公顷(耕地0.8767公顷、园地0.258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3915公顷),未利用地0.0064公顷。

  26.岳湖村下围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891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891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03公顷、农用地0.8911公顷(耕地0.0737公顷、园地0.797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03公顷)。

  27.岳湖村招步新屋、招步旧屋经济合作社的共有集体土地共2.475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2.475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2772公顷、农用地2.1987公顷(耕地1.3486公顷、园地0.1243公顷、林地0.5281公顷、养殖水面0.019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787公顷)。

  28.岗贝村竹北、竹南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1.250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1.250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1.2025公顷、农用地0.0475公顷(养殖水面地类0.000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0474公顷)。

  29.岗贝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0.024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024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24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0241公顷)。

  30.石厦村大元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1.045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1.045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4827公顷、农用地0.5628公顷(林地0.0826公顷、园地0.4802公顷)。

  31.石厦村上南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1.568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1.568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306公顷、农用地1.5311公顷(林地0.2063公顷、园地0. 612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7127公顷)、未利用地0.0063公顷。

  32.石厦村下南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421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421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1344公顷、农用地0.287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2874公顷)。

  33.石厦村向西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4.759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4.759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6088公顷,农用地3.7898公顷(林地0.1263公顷、园地3.5158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477公顷),未利用地0.3611公顷。

  34.石迳村上坊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2.462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2.462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2469公顷、农用地2.2152公顷(耕地0.0119公顷、园地0.7472公顷、林地1.427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90公顷)。

  35.石迳村中坊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2.874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2.874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2.8741公顷(耕地0.9720公顷、园地0.7503公顷、林地1.0635公顷、养殖水面0.0858公顷、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25公顷)。

  36.石迳村下坊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2.384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2.384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2.3847公顷(耕地地类0.0729公顷、园地地类0.6853公顷、林地地类1.614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地类0.0118公顷)。

  37.下元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2.317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2.317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435公顷、农用地2.2741公顷(耕地0.6957公顷、园地1.1463公顷、林地0.0627公顷、养殖水面0.056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3131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1.碧潭村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1.490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0441

55.5000

2.4476

33.3000

1.4685

3.9161

园地

0.0196

39.9000

0.7820

28.5000

0.5586

1.3406

林地

0.5211

18.5500

9.6664

13.2500

6.9046

16.5710

养殖水面

0.5685

65.5000

37.2368

27.5000

15.6338

52.870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3313

39.9000

13.2189

28.5000

9.4421

22.6610

建设用地

0.0054

55.5000

0.2997

0

0

0.2997

汇总

1.4900

97.6590(万元)

  青苗补偿费66.807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81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碧潭村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2.碧潭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3.876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旱地

0.0215

55.5000

1.1933

33.3000

0.7160

1.9093

水浇地

0.5287

55.5000

29.3429

33.3000

17.6057

46.9486

园地

2.7044

39.9000

107.9056

28.5000

77.0754

184.9810

林地

0.0863

18.5500

1.6009

13.2500

1.1435

2.7444

养殖水面

0.3356

65.5000

21.9818

27.5000

9.2290

31.2108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855

39.9000

3.4115

28.5000

2.4368

5.8483

建设用地

0.1149

55.5000

6.3770

0

0

6.3770

汇总

3.8769

280.0194(万元)

  青苗补偿费169.290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723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碧潭村第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3.潮山村第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674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2247

55.5000

12.4709

33.3000

7.4825

19.9534

园地

0.4415

39.9000

17.6159

28.5000

12.5828

30.1987

建设用地

0.0079

55.5000

0.4385

0

0

0.4385

汇总

0.6741

50.5906(万元)

  青苗补偿费29.979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118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潮山村第二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4.潮山村第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3.241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1736

55.5000

9.6348

33.3000

5.7809

15.4157

水田

2.0558

55.5000

114.0969

33.3000

68.4581

182.5550

园地

0.6727

39.9000

26.8407

28.5000

19.1720

46.0127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754

39.9000

6.9985

28.5000

4.9989

11.9974

建设用地

0.1640

55.5000

9.1020

0

0

9.1020

汇总

3.2415

265.0828(万元)

  青苗补偿费138.487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460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潮山村第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5.潮山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潮山村经济联合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9.140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2424

55.5000

13.4532

33.3000

8.0719

21.5251

水浇地

1.2160

55.5000

67.4880

33.3000

40.4928

107.9808

园地

7.2971

39.9000

291.1543

28.5000

207.9674

499.1217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3457

39.9000

13.7934

28.5000

9.8525

23.6459

建设用地

0.0394

55.5000

2.1867

0

0

2.1867

汇总

9.1406

654.4602(万元)

  青苗补偿费409.554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591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潮山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潮山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6.基岗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0.246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056

55.5000

0.3108

33.3000

0.1865

0.4973

园地

0.1899

39.9000

7.5770

28.5000

5.4122

12.9892

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510

39.9000

2.0349

28.5000

1.4535

3.4884

汇总

0.2465

16.9749(万元)

  青苗补偿费11.092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基岗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7.蓝山村沙一、沙二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799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4783

55.5000

26.5457

33.3000

15.9274

42.4731

水浇地

0.1477

55.5000

8.1974

33.3000

4.9184

13.1158

园地

0.0591

39.9000

2.3581

28.5000

1.6844

4.0425

养殖水面

0.0966

65.5000  

6.3273  

27.5000  

2.6565  

8.9838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49

39.9000

0.1955

28.5000

0.1397

0.3352

建设用地

0.0127

55.5000

0.7049

0

0

0.7049

汇总

0.7993

69.6553(万元)

  青苗补偿费35.397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190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蓝山村沙一、沙二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8.蓝山村上坊、上一、上二、上三、上四、上五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591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761

55.5000

4.2236

33.3000

2.5341

6.7577

旱地

0.1460

55.5000

8.1030

33.3000

4.8618

12.9648

园地

0.1799

39.9000

7.1780

28.5000

5.1270

12.305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302

39.9000

5.1950

28.5000

3.7107

8.9057

建设用地

0.0595

55.5000

3.3023

0

0

3.3023

汇总

0.5917

44.2355(万元)

  青苗补偿费23.949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892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蓝山村上坊、上一、上二、上三、上四、上五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9.蓝山村上一、上二、上三、上四、上五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967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旱地

0.2999

55.5000

16.6445

33.3000

9.9867

26.6312

园地

0.4408

39.9000

17.5879

28.5000

12.5628

30.1507

养殖水面

0.2252

65.5000

14.7506

27.5000

6.1930

20.9436

建设用地

0.0019

55.5000

0.1055

0

0

0.1055

汇总

0.9678

77.8310(万元)

  青苗补偿费43.465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28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蓝山村上一、上二、上三、上四、上五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10.蓝山村圣坊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965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1593

39.9000

6.3561

28.5000

4.5401

10.8962

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344

39.9000

1.3726

28.5000

0.9804

2.3530

建设用地

0.7714

55.5000

42.8127

0

0

42.8127

汇总

0.9651

56.0619(万元)

  青苗补偿费8.716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1.571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蓝山村圣坊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11.蓝山村下二、下三、新村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3.347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2572

55.5000

14.2746

33.3000

8.5648

22.8394

园地

1.9443

39.9000

77.5776

28.5000

55.4126

132.9902

养殖水面

0.6708

65.5000

43.9374

27.5000

18.4470

62.3844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098

39.9000

4.3810

28.5000

3.1293

7.5103

建设用地

0.3653

55.5000

20.2742

0

0

20.2742

汇总

3.3474

245.9985(万元)

  青苗补偿费134.194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5.4795。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蓝山村下二、下三、新村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12.蓝山村新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070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0704

55.5000

3.9072

0

0

3.9072

汇总

0.0704

3.9072(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056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蓝山村新村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13.蓝山村中一、中二、中三、中四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2.106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0356

55.5000

1.9758

33.3000

1.1855

3.1613

园地

1.2624

39.9000

50.3698

28.5000

35.9784

86.3482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826

39.9000

3.2957

28.5000

2.3541

5.6498

建设用地

0.7257

55.5000

40.2764

0

0

40.2764

汇总

2.1063

135.4357(万元)

  青苗补偿费62.127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0.885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蓝山村中一、中二、中三、中四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14.沙滘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3.822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4120

55.5000

22.8660

33.3000

13.7196

36.5856

园地

2.1230

39.9000

84.7077

28.5000

60.5055

145.2132

林地

0.6485

18.5500

12.0297

13.2500

8.5926

20.6223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5855

39.9000

23.3615

28.5000

16.6868

40.0483

建设用地

0.0040

55.5000

0.2220

0

0

0.2220

未利用地

0.0498

27.7500

1.3820

0

0

1.3820

汇总

3.8228

244.0734(万元)

  青苗补偿费169.605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60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滘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5.沙头村庙边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5.897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4460

55.5000

24.7530

33.3000

14.8518

39.6048

旱地

0.0341

55.5000

1.8926

33.3000

1.1355

3.0281

园地

4.6498

39.9000

185.5270

28.5000

132.5193

318.0463

林地

0.0019

18.5500

0.0352

13.2500

0.0252

0.0604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657

39.9000

2.6214

28.5000

1.8725

4.4939

建设用地

0.3596

55.5000

19.9578

0

0

19.9578

未利用土地

0.3407

27.7500

9.4544

0

0

9.4544

汇总

5.8978

394.6457(万元)

  青苗补偿费233.887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5.394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头村庙边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6.沙头村沙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140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26

39.9000

0.1037

28.5000

0.0741

0.1778

建设用地

0.0743

55.5000

4.1237

0

0

4.1237

未利用土地

0.0639

27.7500

1.7732

0

0

1.7732

汇总

0.1408

6.0747(万元)

  青苗补偿费0.117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114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沙头村沙苑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7.上境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5.598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2.0440

55.5000

113.4420

33.3000

68.0652

181.5072

水浇地

0.4633

55.5000

25.7132

33.3000

15.4279

41.1411

旱地

0.2038

55.5000

11.3109

33.3000

6.7865

18.0974

园地

1.6023

39.9000

63.9318

28.5000

45.6656

109.5974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3382

39.9000

13.4942

28.5000

9.6387

23.1329

建设用地

0.9467

55.5000

52.5419

0

0

52.5419

汇总

5.5983

426.0179(万元)

  青苗补偿费209.322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4.200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上境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18.下境村巷美第一、巷美第二、巷美第三、巷美第四、下境第一、下境第二、下境第三、下境第四、下境第五、下境第六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共0.414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4143

55.5000

22.9937

0

0

22.9937

汇总

0.4143

22.9937(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6.214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下境村巷美第一、巷美第二、巷美第三、巷美第四、下境第一、下境第二、下境第三、下境第四、下境第五、下境第六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19.下境村新田东、新田西、下境第一、下境第二、下境第三、下境第四、下境第五、下境第六、巷美第一、巷美第二、巷美第三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0.348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建设用地

0.3487

55.5000

19.3529

0

0

19.3529

汇总

0.3487

19.3529(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5.230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下境村新田东、新田西、下境第一、下境第二、下境第三、下境第四、下境第五、下境第六、巷美第一、巷美第二、巷美第三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

  20.下境村新田东、新田西经济合作社的共有集体土地共0.001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0003

39.9000

0.0120

28.5000

0.0086

0.020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13

39.9000

0.0519

28.5000

0.0371

0.0890

汇总

0.0016

0.1096(万元)

  青苗补偿费0.072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下境村新田东、新田西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21.仙联村蓝田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2.963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1.7383

55.5000

96.4757

33.3000

57.8854

154.3611

园地

0.9233

39.9000

36.8397

28.5000

26.3141

63.1538

养殖水面

0.1550

65.5000  

10.1525  

27.5000  

4.2625  

14.415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469

39.9000

5.8613

28.5000

4.1867

10.0480

汇总

2.9635

241.9779(万元)

  青苗补偿费133.357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仙联村蓝田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22.岳湖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0.063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633

39.9000

2.5257

28.5000

1.8041

4.3298

汇总

0.0633

4.3298(万元)

  青苗补偿费2.848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岳湖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23.岳湖村经济联合社、岳湖村招步新屋、招步旧屋、沙河坊、上围、下围经济合作社共有集体土地共0.323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033

55.5000

0.1832

33.3000

0.1099

0.2931

水浇地

0.1383

55.5000

7.6757

33.3000

4.6054

12.2811

旱地

0.0439

55.5000

2.4365

33.3000

1.4619

3.8984

园地

0.0073

39.9000

0.2913

28.5000

0.2081

0.4994

养殖水面

0.0897

65.5000

5.8754

27.5000

2.4668

8.3422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413

39.9000

1.6479

28.5000

1.1771

2.8250

建设用地

0.0001

55.5000

0.0056

0

0

0.0056

汇总

0.3239

28.1448(万元)

  青苗补偿费14.571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01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岳湖村经济联合社、岳湖村招步新屋、招步旧屋、沙河坊、上围、下围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24.岳湖村沙河坊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267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旱地

0.0226

55.5000

1.2543

33.3000

0.7526

2.0069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2449

39.9000

9.7715

28.5000

6.9797

16.7512

汇总

0.2675

18.7581(万元)

  青苗补偿费12.037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岳湖村沙河坊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25.岳湖村上围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1.614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4589

55.5000

25.4690

33.3000

15.2814

40.7504

水浇地

0.3647

55.5000

20.2409

33.3000

12.1445

32.3854

旱地

0.0531

55.5000

2.9471

33.3000

1.7682

4.7153

园地

0.2584

39.9000

10.3102

28.5000

7.3644

17.674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3915

39.9000

15.6209

28.5000

11.1578

26.7787

建设用地

0.0810

55.5000

4.4955

0

0

4.4955

未利用地

0.0064

27.7500

0.1776

0

0

0.1776

汇总

1.6140

126.9775(万元)

  青苗补偿费68.697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215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岳湖村上围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26.岳湖村下围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891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0737

55.5000

4.0904

33.3000

2.4542

6.5446

园地

0.7971

39.9000

31.8043

28.5000

22.7174

54.5217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03

39.9000

0.8100

28.5000

0.5786

1.3886

建设用地

0.0003

55.5000

0.0167

0

0

0.0167

汇总

0.8914

62.4716(万元)

  青苗补偿费40.099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04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岳湖村下围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27.岳湖村招步新屋、招步旧屋经济合作社的共有集体土地共2.475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3522

55.5000

19.5471

33.3000

11.7283

31.2754

旱地

0.9964

55.5000

55.3002

33.3000

33.1801

88.4803

园地

0.1243

39.9000

4.9596

28.5000

3.5426

8.5022

林地

0.5281

18.5500

9.7963

13.2500

6.9973

16.7936

养殖水面

0.0190

65.5000  

1.2445

27.5000

0.5225

1.767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787

39.9000

7.1301

28.5000

5.0930

12.2231

建设用地

0.2772

55.5000

15.3846

0

0

15.3846

汇总

2.4759

174.4262(万元)

  青苗补偿费98.941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4.158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岳湖村招步新屋、招步旧屋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28.岗贝村竹北、竹南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共1.250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474

33.9500

1.6092

24.2500

1.1495

2.7587

养殖水面

0.0001

55.4400

0.0055

23.1000

0.0023

0.0078

建设用地

1.2025

47.2500

56.8181

0

0

56.8181

汇总

1.2500

59.5846(万元)

  青苗补偿费2.137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8.037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岗贝村竹北、竹南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29.岗贝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0.024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41

33.9500

0.8182

24.2500

0.5844

1.4026

汇总

0.0241

1.4026(万元)

  青苗补偿费1.084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岗贝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30.石厦村大元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1.045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林地

0.0826

16.7300

1.3819

11.9500

0.9871

2.3690

园地

0.4802

33.9500

16.3028

24.2500

11.6449

27.9477

建设用地

0.4827

47.2500

22.8076

0

0

22.8076

汇总

1.0455

53.1243(万元)

  青苗补偿费25.326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7.240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石厦村大元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31.石厦村上南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1.568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林地

0.2063

16.7300

3.4514

11.9500

2.4653

5.9167

园地

0.6121

33.9500

20.7808

24.2500

14.8434

35.6242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7127

33.9500

24.1962

24.2500

17.2830

41.4792

建设用地

0.0306

47.2500

1.4459

0

0

1.4459

未利用地

0.0063

23.6500

0.1490

0

0

0.1490

汇总

1.5680

84.6150(万元)

  青苗补偿费68.899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459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石厦村上南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32.石厦村下南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421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2874

33.9500  

9.7572  

24.2500  

6.9695  

16.7267

建设用地

0.1344

47.2500

6.3551

0

0

6.3551

汇总

0.4218

23.0818(万元)

  青苗补偿费12.933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2.016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石厦村下南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33.石厦村向西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4.759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林地

0.1263

16.7300

2.1130

11.9500

1.5093

3.6223

园地

3.5158

33.9500

119.3614

24.2500

85.2582

204.619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477

33.9500  

5.0144  

24.2500  

3.5817  

8.5961

建设用地

0.6088

47.2500

28.7658

0

0

28.7658

未利用地

0.3611

23.6500

8.5400

0

0

8.5400

汇总

4.7597

254.1438(万元)

  青苗补偿费170.541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9.132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石厦村向西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34.石迳村上坊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2.462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0119

55.5000

0.6605

33.3000

0.3963

1.0568

园地

0.7472

39.9000

29.8133

28.5000

21.2952

51.1085

林地

1.4271

18.5500

26.4727

13.2500

18.9091

45.3838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90

39.9000

1.1571

28.5000

0.8265

1.9836

建设用地

0.2469

55.5000

13.7030

0

0

13.7030

汇总

2.4621

113.6212(万元)

  青苗补偿费99.684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703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石迳村上坊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35.石迳村中坊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2.874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9720

55.5000

53.9460

33.3000

32.3676

86.3136

园地

0.7503

39.9000

29.9370

28.5000

21.3836

51.3206

林地

1.0634

18.5500

19.7279

13.2500

14.0914

33.8162

养殖水面

0.0858

65.5000

5.6199

27.5000

2.3595

7.9794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25

39.9000

0.0998

28.5000

0.0713

0.1711

汇总

2.8741

179.6040(万元)

  青苗补偿费129.334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石迳村中坊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36.石迳村下坊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2.384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0729

55.5000

4.0460

33.3000

2.4276

6.4736

园地

0.6853

39.9000

27.3435

28.5000

19.5311

46.8746

林地

1.6147

18.5500

29.9527

13.2500

21.3948

51.3475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18

39.9000

0.4708

28.5000

0.3363

0.8071

汇总

2.3847

105.5028(万元)

  青苗补偿费107.311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石迳村下坊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37.下元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2.317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旱地

0.0234

55.5000

1.2987

33.3000

0.7792

2.0779

水浇地

0.6723

55.5000

37.3127

33.3000

22.3876

59.7358

园地

1.1463

39.9000

45.7374

28.5000

32.6696

78.4274

林地

0.0627

18.5500

1.1631

13.2500

0.8308

1.9939

养殖水面

0.0563

65.5000

3.6877

27.5000

1.5483

5.236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3131

39.9000

12.4927

28.5000

8.9234

21.4161

建设用地

0.0435

55.5000

2.4143

0

0

2.4143

汇总

2.3176

171.2455(万元)

  青苗补偿费102.334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652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下元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石滩镇和仙村镇地块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比例核计出的留用地替代以折算货币方式进行补偿,补偿标准为589.5000万元/公顷;永宁街地块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比例核计留用地,并在我区政府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办理留用地的用地报批手续。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石滩镇岗贝村竹北、竹南经济合作社、经济联合社,石厦村大元经济合作社、下南经济合作社、上南经济合作社、向西经济合作社;仙村镇碧潭村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第一经济合作社,潮山村第二经济合作社、第一经济合作社、第三、第四经济合作社、潮山村经济联合社,基岗村经济联合社,蓝山村沙一、沙二经济合作社、上坊、上一、上二、上三、上四、上五经济合作社、圣坊经济合作社、下二、下三、新村经济合作社、中一、中二、中三、中四经济合作社,沙滘村经济联合社,沙头村庙边经济合作社、沙苑经济合作社,上境村经济联合社,下境村巷美第一、巷美第二、巷美第三、巷美第四、下境第一、下境第二、下境第三、下境第四、下境第五、下境第六经济合作社、新田东、新田西经济合作社,仙联村蓝田经济合作社,岳湖村经济联合社、招步新屋、招步旧屋、上围、下围经济合作社、沙河坊经济合作社;永宁街石迳村上坊经济合作社、中坊经济合作社、下坊经济合作社,下元村经济联合社

2020年12月10日

2020年12月19日

石滩镇规划资源所

联系人:郭晃明

电话: 82922797

仙村镇规划资源所

联系人:林旭剑

电话: 82946690

永宁街规划资源所

联系人:阮洪峰

电话: 32988762

2020年12月20日

2020年12月24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20年12月10日

四至范围详见附图征地公告附图(东北货车外绕线仙村镇、石滩镇、永宁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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