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土地管理 > 征地信息公开 > 征地公告信息

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花)征〔2021〕1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2-03 14:28:3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穗府(花)征〔2021〕1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0〕177号文),需将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新和村属下的集体土地35.1647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白云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周边临空经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一期工程

  (平西南地块)。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花都区平步大道以南、平龙路以西(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平西村的集体土地26.7307公顷,其中耕地14.5739公顷、园地2.7092公顷、其他农用地0.8158公顷、养殖水面2.1499公顷、建设用地6.4819公顷。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新和村的集体土地8.4340公顷,其中耕地6.8171公顷、园地0.3073公顷、林地0.1055公顷、其他农用地0.4011公顷、养殖水面0.8030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  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  面积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  对象

支付  方式

(公顷)

平西村

土地补偿费

耕地

14.5739

80.16

1168.2438

平西村

货币

园地

2.7092

80.16

217.1695

其他农用地

0.8158

80.16

65.3945

养殖水面

2.1499

80.16

172.336

建设用地

6.4819

120.24

779.3837

安置补偿费

耕地

14.5739

40.08

584.1219

园地

2.7092

40.08

108.5847

其他农用地

0.8158

40.08

32.6973

养殖水面

2.1499

40.08

86.168

其他费用

26.7307


3201.2686

合计

6415.3680万元

被征  地村

分类

地类

征收面积

土地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  对象

支付  方式

(公顷)

新和村

土地补偿费

耕地

6.8171

80.16

546.4587

新和村

货币

园地

0.3073

80.16

24.6332

林地

0.1055

80.16

8.4569

其他农用地

0.4011

80.16

32.1522

养殖水面

0.803

80.16

64.3685

安置补偿费

耕地

6.8171

40.08

273.2294

园地

0.3073

40.08

12.3166

林地

0.1055

40.08

4.2284

其他农用地

0.4011

40.08

16.0761

养殖水面

0.803

40.08

32.1842

其他费用

8.434


1010.0558

合计

2024.1600万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花都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花山镇平西村、新和村

2021年1月28日至

2021年2月6日

花山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

(联系人:谭秀云;联系电话:86848376)

2021年2月7日至

2021年2月11日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0〕177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2021年1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征地公告附图.pdf

  附件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粤府土审(02)〔2020〕177号.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