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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增)征〔2021〕6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3-10 17:08:3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增)征〔2021〕6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用地批复(粤府土审(01)〔2020〕89号),同意荔城街太平村经济联合社、太平村海寮、新广、鹰咀经济合作社、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经济合作社、三联村大巷、郑村、天合、荔枝园、伯公吓、新巷、隔田、禾场、宜园、江尾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0.3798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荔新路外绕线建设工程

  二、征收土地位置:荔城街太平村经济联合社、太平村海寮、新广、鹰咀经济合作社、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经济合作社、三联村大巷、郑村、天合、荔枝园、伯公吓、新巷、隔田、禾场、宜园、江尾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1.征收太平村经济联合社、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15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15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57公顷)。

  2.征收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太平村经济联合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83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835公顷(耕地0.0013公顷、园地0.0071公顷、养殖水面0.1751公顷)。

  3.征收三联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448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2231公顷、农用地0.2258公顷(耕地0.0545公顷、园地0.088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832公顷)。

  4.征收三联村伯公吓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749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7490公顷(耕地0.5113公顷、园地0.202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48公顷)。

  5.征收三联村大巷、新巷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276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2766公顷(耕地0.3328公顷、园地0.9065公顷、林地0.017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00公顷)。

  6.征收三联村大巷、新巷、伯公吓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641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6414公顷(园地0.6282公顷、养殖水面0.0132公顷)。

  7.征收三联村大巷、郑村、天合、荔枝园、伯公吓、新巷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519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5195公顷(园地0.002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5174公顷)。

  8.征收三联村隔田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12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124公顷(耕地0.0020公顷、园地0.110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1公顷)。

  9.征收三联村禾场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676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90公顷、农用地1.6674公顷(耕地0.4036公顷、园地1.0356公顷、养殖水面0.160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679公顷)。

  10.征收三联村荔枝园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232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328公顷(园地0.0245公顷、养殖水面0.2083公顷)。

  11.征收三联村宜园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22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11公顷、农用地0.0216公顷(耕地0.0002公顷、园地0.0004公顷、林地0.0210公顷)。

  12.征收三联村宜园、大巷、江尾、天合、伯公吓、荔枝园、新巷、禾场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443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4437公顷(园地1.3877公顷、林地0.0560公顷)。

  13.征收三联村郑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4.365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360公顷、农用地4.3290公顷(耕地0.4924公顷、园地2.7462公顷、林地0.523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5670公顷)。

  14.征收太平村海寮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02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027公顷(耕地0.0648公顷、园地0.005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20公顷)

  15.征收太平村新广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48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483公顷(耕地0.126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16公顷)。

  16.征收太平村鹰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140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1401公顷(耕地0.0073公顷、园地1.0428公顷、林地0.073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70公顷)。

  17.征收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30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308公顷(耕地0.0242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66公顷)。

  18.征收西瓜岭村第八、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374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17公顷、农用地1.3723公顷(耕地0.7115公顷、园地0.2880公顷、林地0.0146公顷、养殖水面0.302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553公顷)。

  19.征收西瓜岭村第九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724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7247公顷(耕地0.3553公顷、园地0.1121公顷、林地0.2208公顷、养殖水面0.002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42公顷)。

  20.征收西瓜岭村第九、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51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511公顷(耕地0.0396公顷、养殖水面0.008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30公顷)。

  21.征收西瓜岭村第七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985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9856公顷(耕地0.6939公顷、园地0.1210公顷、林地0.0011公顷、养殖水面0.106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636公顷)。

  22.征收西瓜岭村第三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733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884公顷、农用地0.6450公顷(园地0.5486公顷、林地0.089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69公顷)。

  23.征收西瓜岭村第十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7012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7012公顷(耕地0.0063公顷、园地0.694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5公顷)。

  24.征收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十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35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81公顷、农用地0.1273公顷(耕地0.1048公顷、林地0.014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79公顷)。

  25.征收西瓜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19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198公顷(耕地0.0002公顷、养殖水面0.0196公顷)。

  26.征收西瓜岭村第四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573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5733公顷(耕地0.547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63公顷)。

  27.征收西瓜岭村第四、第五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576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5767公顷(耕地0.0004公顷、园地0.556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96公顷)。

  28.征收西瓜岭村第五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878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03公顷、农用地0.8786公顷(耕地0.1102公顷、园地0.5084公顷、林地0.0766公顷、养殖水面0.000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830公顷)。

  29.征收西瓜岭村第一、第八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257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578公顷(耕地0.1224公顷、林地0.1066公顷、养殖水面0.019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92公顷)。

  30.征收西瓜岭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七、第十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56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565公顷(耕地0.0089公顷、园地0.1376公顷、林地0.0059公顷、养殖水面0.0022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19公顷)。

  31.征收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01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1000公顷、农用地0.0019公顷(耕地0.0017公顷、林地0.000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1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1.征收太平村经济联合社、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15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15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57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57

39.9000

0.6264

28.5000

0.4475

1.0739

汇总

0.0157

1.0739(万元)

  青苗补偿费0.706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太平村经济联合社、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2.征收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太平村经济联合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83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835公顷(耕地0.0013公顷、园地0.0071公顷、养殖水面0.175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013

55.5000

0.0722

33.3000

0.0433

0.1155

园地

0.0071

39.9000

0.2833

28.5000

0.2024

0.4857

养殖水面

0.1751

65.5000

11.4691

27.5000

4.8153

16.2844

汇总

0.1835

16.8856(万元)

  青苗补偿费8.257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太平村经济联合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3.征收三联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448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2231公顷、农用地0.2258公顷(耕地0.0545公顷、园地0.088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83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545

55.5000

3.0248

33.3000

1.8149

4.8397

园地

0.0881

39.9000

3.5152

28.5000

2.5109

6.0261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832

39.9000

3.3197

28.5000

2.3712

5.6909

建设用地

0.2231

55.5000

12.3821

0

0

12.3821

汇总

0.4489

28.9388(万元)

  青苗补偿费10.161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346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4.征收三联村伯公吓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共0.749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7490公顷(耕地0.5113公顷、园地0.202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4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4446

55.5000

24.6753

33.3000

14.8052

39.4805

水浇地

0.0667

55.5000

3.7019

33.3000

2.2211

5.9230

园地

0.2029

39.9000

8.0957

28.5000

5.7827

13.8784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348

39.9000

1.3885

28.5000

0.9918

2.3803

汇总

0.7490

61.6622(万元)

  青苗补偿费33.705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伯公吓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5.征收三联村大巷、新巷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276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2766公顷(耕地0.3328公顷、园地0.9065公顷、林地0.017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0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2843

39.9000

11.3436

28.5000

8.1026

19.4462

林地

0.0017

18.5500

0.0315

13.2500

0.0225

0.0540

汇总

0.2860

19.5002(万元)

  青苗补偿费57.447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大巷、新巷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6.征收三联村大巷、新巷、伯公吓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641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6414公顷(园地0.6282公顷、养殖水面0.013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园地

0.6282

39.9000

25.0652

28.5000

17.9037

42.9689

养殖水面

0.0132

65.5000

0.8646

27.5000

0.3630

1.2276

汇总

0.6414

44.1965(万元)

  青苗补偿费28.863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大巷、新巷、伯公吓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7.征收三联村大巷、郑村、天合、荔枝园、伯公吓、新巷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519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5195公顷(园地0.002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5174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0021

39.9000

0.0838

28.5000

0.0599

0.1437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5174

39.9000

20.6443

28.5000

14.7459

35.3902

汇总

0.5195

35.5339(万元)

  青苗补偿费23.377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大巷、郑村、天合、荔枝园、伯公吓、新巷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8.征收三联村隔田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12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124公顷(耕地0.0020公顷、园地0.110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020

55.5000

0.1110

33.3000

0.0666

0.1776

园地

0.1103

39.9000

4.4010

28.5000

3.1436

7.544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01

39.9000

0.0040

28.5000

0.0029

0.0069

汇总

0.1124

7.7291(万元)

  青苗补偿费5.058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隔田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9.征收三联村禾场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676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90公顷、农用地1.6674公顷(耕地0.4036公顷、园地1.0356公顷、养殖水面0.160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67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4036

55.5000

22.3998

33.3000

13.4399

35.8397

园地

1.0356

39.9000

41.3204

28.5000

29.5146

70.8350

养殖水面

0.1603

65.5000

10.4997

27.5000

4.4083

14.908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679

39.9000

2.7092

28.5000

1.9352

4.6444

建设用地

0.0090

55.5000

0.4995

0

0

0.4995

汇总

1.6764

126.7266(万元)

  青苗补偿费75.033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135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禾场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10.征收三联村荔枝园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232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328公顷(园地0.0245公顷、养殖水面0.208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0245

39.9000

0.9776

28.5000

0.6983

1.6759

养殖水面

0.2083

65.5000

13.6437

27.5000

5.7283

19.3720

汇总

0.2328

21.0479(万元)

  青苗补偿费10.476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荔枝园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11.征收三联村宜园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22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11公顷、农用地0.0216公顷(耕地0.0002公顷、园地0.0004公顷、林地0.021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浇地

0.0002

55.5000

0.0111

33.3000

0.0067

0.0178

园地

0.0004

39.9000

0.0160

28.5000

0.0114

0.0274

林地

0.0210

18.5500

0.3896

13.2500

0.2783

0.6679

建设用地

0.0011

55.5000

0.0611

0

0

0.0611

汇总

0.0227

0.7742(万元)

  青苗补偿费0.972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16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宜园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12.征收三联村宜园、大巷、江尾、天合、伯公吓、荔枝园、新巷、禾场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443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4437公顷(园地1.3877公顷、林地0.056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园地

1.3877

39.9000

55.3692

28.5000

39.5495

94.9187

林地

0.0560

18.5500

1.0388

13.2500

0.7420

1.7808

汇总

1.4437

96.6995(万元)

  青苗补偿费64.966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宜园、大巷、江尾、天合、伯公吓、荔枝园、新巷、禾场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13.征收联村郑村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4.365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360公顷、农用地4.3290公顷(耕地0.4924公顷、园地2.7462公顷、林地0.523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567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4924

55.5000

27.3282

33.3000

16.3969

43.7251

园地

2.7462

39.9000

109.5734

28.5000

78.2667

187.8401

林地

0.5234

18.5500

9.7091

13.2500

6.9351

16.6442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5670

39.9000

22.6233

28.5000

16.1595

38.7828

建设用地

0.0360

55.5000

1.9980

0

0

1.9980

汇总

4.3650

288.9902(万元)

  青苗补偿费194.805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540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三联村郑村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14.征收太平村海寮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02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027公顷(耕地0.0648公顷、园地0.005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2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648

55.5000

3.5964

33.3000

2.1578

5.7542

园地

0.0059

39.9000

0.2354

28.5000

0.1682

0.403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320

39.9000

1.2768

28.5000

0.9120

2.1888

汇总

0.1027

8.3466(万元)

  青苗补偿费4.621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太平村海寮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15.征收太平村新广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48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483公顷(耕地0.126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1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1267

55.5000

7.0319

33.3000

4.2191

11.251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16

39.9000

0.8618

28.5000

0.6156

1.4774

汇总

0.1483

12.7284(万元)

  青苗补偿费6.673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太平村新广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16.征收太平村鹰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140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1401公顷(耕地0.0073公顷、园地1.0428公顷、林地0.073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7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073

55.5000

0.4052

33.3000

0.2431

0.6483

园地

1.0428

39.9000

41.6077

28.5000

29.7198

71.3275

林地

0.0730

18.5500

1.3542

13.2500

0.9673

2.3215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70

39.9000

0.6783

28.5000

0.4845

1.1628

汇总

1.1401

75.4601(万元)

  青苗补偿费51.304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太平村鹰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17.征收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30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308公顷(耕地0.0242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6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242

55.5000

1.3431

33.3000

0.8059

2.149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66

39.9000

0.2633

28.5000

0.1881

0.4514

汇总

0.0308

2.6004(万元)

  青苗补偿费1.386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18.征收西瓜岭村第八、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374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17公顷、农用地1.3723公顷(耕地0.7115公顷、园地0.2880公顷、林地0.0146公顷、养殖水面0.302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55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6585

55.5000

36.5468

33.3000

21.9281

58.4749

旱地

0.0530

55.5000

2.9415

33.3000

1.7649

4.7064

园地

0.2880

39.9000

11.4912

28.5000

8.2080

19.6992

林地

0.0146

18.5500

0.2708

13.2500

0.1935

0.4643

养殖水面

0.3029

65.5000

19.8400

27.5000

8.3298

28.1698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553

39.9000

2.2065

28.5000

1.5761

3.7826

建设用地

0.0017

55.5000

0.0944

0

0

0.0944

汇总

1.3740

115.3916(万元)

  青苗补偿费61.753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25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八、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19.征收西瓜岭村第九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724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7247公顷(耕地0.3553公顷、园地0.1121公顷、林地0.2208公顷、养殖水面0.0023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34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3553

55.5000

19.7192

33.3000

11.8315

31.5507

园地

0.1121

39.9000

4.4728

28.5000

3.1949

7.6677

林地

0.2208

18.5500

4.0958

13.2500

2.9256

7.0214

养殖水面

0.0023

65.5000

0.1507

27.5000

0.0633

0.214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342

39.9000

1.3646

28.5000

0.9747

2.3393

汇总

0.7247

48.7931(万元)

  青苗补偿费32.611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九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20.征收西瓜岭村第九、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51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511公顷(耕地0.0396公顷、养殖水面0.008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3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396

55.5000

2.1978

33.3000

1.3187

3.5165

养殖水面

0.0085

65.5000

0.5568

27.5000

0.2338

0.790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30

39.9000

0.1197

28.5000

0.0855

0.2052

汇总

0.0511

4.5123(万元)

  )青苗补偿费2.299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九、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21.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9856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9856公顷(耕地0.6939公顷、园地0.1210公顷、林地0.0011公顷、养殖水面0.106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63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6939

55.5000

38.5115

33.3000

23.1069

61.6184

园地

0.1210

39.9000

4.8279

28.5000

3.4485

8.2764

林地

0.0011

18.5500

0.0204

13.2500

0.0146

0.0350

养殖水面

0.1060

65.5000

6.9430

27.5000

2.9150

9.858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636

39.9000

2.5376

28.5000

1.8126

4.3502

汇总

0.9856

84.1380(万元)

  青苗补偿费44.352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七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22.征收西瓜岭村第三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733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884公顷、农用地0.6450公顷(园地0.5486公顷、林地0.0895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6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5486

39.9000

21.8891

28.5000

15.6351

37.5242

林地

0.0895

18.5500

1.6602

13.2500

1.1859

2.8461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69

39.9000

0.2753

28.5000

0.1967

0.4720

建设用地

0.0884

55.5000

4.9062

0

0

4.9062

汇总

0.7334

45.7485(万元)

  青苗补偿费29.025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326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三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23.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7012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7012公顷(耕地0.0063公顷、园地0.694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063

55.5000

0.3497

33.3000

0.2098

0.5595

园地

0.6944

39.9000

27.7066

28.5000

19.7904

47.497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05

39.9000

0.0200

28.5000

0.0143

0.0343

汇总

0.7012

48.0908(万元)

  青苗补偿费31.554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十二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24.征收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十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354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81公顷、农用地0.1273公顷(耕地0.1048公顷、林地0.014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7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1048

55.5000

5.8164

33.3000

3.4898

9.3062

林地

0.0146

18.5500

0.2708

13.2500

0.1935

0.4643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79

39.9000

0.3152

28.5000

0.2252

0.5404

建设用地

0.0081

55.5000

0.4496

0

0

0.4496

汇总

0.1354

10.7605(万元)

  青苗补偿费5.728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121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十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25.征收西瓜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19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198公顷(耕地0.0002公顷、养殖水面0.019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002

55.5000

0.0111

33.3000

0.0067

0.0178

养殖水面

0.0196

65.5000

1.2838

27.5000

0.5390

1.8228

汇总

0.0198

1.8406(万元)

  青苗补偿费0.891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十一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26.征收西瓜岭村第四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5733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5733公顷(耕地0.5470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26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5470

55.5000

30.3585

33.3000

18.2151

48.573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263

39.9000

1.0494

28.5000

0.7496

1.7990

汇总

0.5733

50.3726(万元)

  青苗补偿费25.798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四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27.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5767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5767公顷(耕地0.0004公顷、园地0.5567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96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004

55.5000

0.0222

33.3000

0.0133

0.0355

园地

0.5567

39.9000

22.2123

28.5000

15.8660

38.0783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96

39.9000

0.7820

28.5000

0.5586

1.3406

汇总

0.5767

39.4544(万元)

  青苗补偿费25.951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四、第五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28.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878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03公顷、农用地0.8786公顷(耕地0.1102公顷、园地0.5084公顷、林地0.0766公顷、养殖水面0.0004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183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1102

55.5000

6.1161

33.3000

3.6697

9.7858

园地

0.5084

39.9000

20.2852

28.5000

14.4894

34.7746

林地

0.0766

18.5500

1.4209

13.2500

1.0150

2.4359

养殖水面

0.0004

65.5000

0.0262

27.5000

0.0110

0.0372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1830

39.9000

7.3017

28.5000

5.2155

12.5172

建设用地

0.0003

55.5000

0.0167

0

0

0.0167

汇总

0.8789

59.5674(万元)

  青苗补偿费39.537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04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五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29.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0.257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2578公顷(耕地0.1224公顷、林地0.1066公顷、养殖水面0.0196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92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001

55.5000

0.0056

33.3000

0.0033

0.0089

旱地

0.1223

55.5000

6.7877

33.3000

4.0726

10.8603

林地

0.1066

18.5500

1.9774

13.2500

1.4125

3.3899

养殖水面

0.0196

65.5000

1.2838

27.5000

0.5390

1.8228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92

39.9000

0.3671

28.5000

0.2622

0.6293

汇总

0.2578

16.7112(万元)

  青苗补偿费11.601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一、第八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30.征收西瓜岭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七、第十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56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565公顷(耕地0.0089公顷、园地0.1376公顷、林地0.0059公顷、养殖水面0.0022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19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089

55.5000

0.4940

33.3000

0.2964

0.7904

园地

0.1376

39.9000

5.4902

28.5000

3.9216

9.4118

林地

0.0059

18.5500

0.1094

13.2500

0.0782

0.1876

养殖水面

0.0022

65.5000

0.1441

27.5000

0.0605

0.2046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19

39.9000

0.0758

28.5000

0.0542

0.1300

汇总

0.1565

10.7244(万元)

  青苗补偿费7.042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七、第十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31.征收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有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019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1000公顷、农用地0.0019公顷(耕地0.0017公顷、林地0.000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00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017

55.5000

0.0944

33.3000

0.0566

0.1510

林地

0.0001

18.5500

0.0019

13.2500

0.0013

0.0032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01

39.9000

0.0040

28.5000

0.0029

0.0069

建设用地

0.1000

55.5000

5.5500

0

0

5.5500

汇总

0.1019

5.7111(万元)

  青苗补偿费0.085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500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经济合作社共同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分。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荔城街太平村经济联合社、太平村海寮、新广、鹰咀经济合作社、西瓜岭村经济联合社、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经济合作社、三联村大巷、郑村、天合、荔枝园、伯公吓、新巷、隔田、禾场、宜园、江尾经济合作社

2021年3月8日

2021年3月17日

荔城街规划资源所

联系人:卢志锋

电话: 82611678

2021年3月18日

2021年3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四至范围详见附图:外绕线 荔湖街段征地公告示意图.pdf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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