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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增)征〔2021〕8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3-10 17:08:3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增)征〔2021〕8号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用地批复(粤府土审(01)〔2020〕89号),同意朱村街山田村经济联合社、山田村布隆经济合作社、山田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山田村第十二经济合作社、山田村第十三经济合作社、山田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山田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6.0915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荔新路外绕线建设工程

  二、征收土地位置:朱村街山田村经济联合社、山田村布隆经济合作社、山田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山田村第十二经济合作社、山田村第十三经济合作社、山田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山田村第五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1.征收山田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17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987公顷、农用地0.0188公顷(园地0.0019公顷、林地0.000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68公顷)。

  2.征收山田村布隆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848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8485公顷(耕地0.0059公顷、园地0.7991公顷、林地0.0435公顷)。

  3.征收山田村第七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00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001公顷(园地0.0001公顷)。

  4.征收山田村第十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082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0825公顷(耕地0.1383公顷、园地0.7891公顷、林地0.1353公顷、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0.0198公顷)。

  5.征收山田村第十三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689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01公顷、农用地1.6889公顷(耕地0.7398公顷、园地0.7943公顷、林地0.1425公顷、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0.0123公顷)。

  6.征收山田村第四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79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798公顷(耕地0.1267公顷、园地0.0298公顷、林地0.0098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35公顷)。

  7.征收山田村第五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2.174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01公顷、农用地2.1740公顷(耕地0.6530公顷、园地0.0461公顷、林地1.433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410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1.征收山田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17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987公顷、农用地0.0188公顷(园地0.0019公顷、林地0.0001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6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园地

0.0019

39.9000

0.0758

28.5000

0.0542

0.1300

林地

0.0001

18.5500

0.0019

13.2500

0.0013

0.0032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68

39.9000

0.6703

28.5000

0.4788

1.1491

建设用地

0.0987

55.5000

5.4779

0

0

5.4779

汇总

0.1175

6.7602(万元)

  青苗补偿费0.846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1.480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山田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2.征收山田村布隆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848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8485公顷(耕地0.0059公顷、园地0.7991公顷、林地0.043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耕地

水田

0.0059

55.5000

0.3275

33.3000

0.1965

0.5240

园地

0.7991

39.9000

31.8841

28.5000

22.7744

54.6585

林地

0.0435

18.5500

0.8069

13.2500

0.5764

1.3833

汇总

0.8485

56.5658(万元)

  青苗补偿费38.182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山田村布隆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3.征收山田村第七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000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0001公顷(园地0.0001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园地

0.0001

39.9000

0.0040

28.5000

0.0029

0.0069

汇总

0.0001

0.0069(万元)

  青苗补偿费0.004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山田村第七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4.征收山田村第十二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082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1.0825公顷(耕地0.1383公顷、园地0.7891公顷、林地0.1353公顷、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0.0198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1383

55.5000

7.6757

33.3000

4.6054

12.2811

园地

0.7891

39.9000

31.4851

28.5000

22.4894

53.9745

林地

0.1353

18.5500

2.5098

13.2500

1.7927

4.3025

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198

39.9000

0.7900

28.5000

0.5643

1.3543

汇总

1.0825

71.9124(万元)

  青苗补偿费48.712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山田村第十二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5.征收山田村第十三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1.6890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01公顷、农用地1.6889公顷(耕地0.7398公顷、园地0.7943公顷、林地0.1425公顷、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0.0123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7398

55.5000

41.0589

33.3000

24.6353

65.6942

园地

0.7943

39.9000

31.6926

28.5000

22.6376

54.3302

林地

0.1425

18.5500

2.6434

13.2500

1.8881

4.5315

其它农用地 (不含养殖水面)

0.0123

39.9000

0.4908

28.5000

0.3506

0.8414

建设用地

0.0001

55.5000

0.0056

0

0

0.0056

汇总

1.6890

125.4029(万元)

  青苗补偿费76.0005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01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山田村第十三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6.征收山田村第四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0.1798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农用地0.1798公顷(耕地0.1267公顷、园地0.0298公顷、林地0.0098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135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0411

55.5000

2.2811

33.3000

1.3686

3.6497

水浇地

0.0856

55.5000

4.7508

33.3000

2.8505

7.6013

园地

0.0298

39.9000

1.1890

28.5000

0.8493

2.0383

林地

0.0098

18.5500

0.1818

13.2500

0.1299

0.3117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135

39.9000

0.5387

28.5000

0.3848

0.9235

汇总

0.1798

14.5245(万元)

  青苗补偿费8.0910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山田村第四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7.征收山田村第五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总面积2.1741公顷,征收集体土地的地类为建设用地0.0001公顷、农用地2.1740公顷(耕地0.6530公顷、园地0.0461公顷、林地1.4339公顷、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0.0410公顷)。

土地类别

面积

(公顷)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合计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耕地

水田

0.3223

55.5000

17.8877

33.3000

10.7326

28.6203

水浇地

0.3307

55.5000

18.3539

33.3000

11.0123

29.3662

园地

0.0461

39.9000

1.8394

28.5000

1.3139

3.1533

林地

1.4339

18.5500

26.5988

13.2500

18.9992

45.5980

其它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410

39.9000

1.6359

28.5000

1.1685

2.8044

建设用地

0.0001

55.5000

0.0056

0

0

0.0056

汇总

2.1741

109.5478(万元)

  青苗补偿费97.8300万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0.0015万元。由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山田村第五经济合作社转付土地承包者。青苗暂按此补偿,待日后清算确认后如不足的,将补足差额部份。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各被征地村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各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村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朱村街山田村经济联合社、山田村布隆经济合作社、山田村第七经济合作社、山田村第十二经济合作社、山田村第十三经济合作社、山田村第四经济合作社、山田村第五经济合作社

2021年3月8日

2021年3月17日

朱村街规划资源所

联系人:彭罗兵

电话: 82854245

2021年3月18日

2021年3月22日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四至范围详见附图:外绕线 朱村街段征地公告示意图.pdf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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