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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从化)征〔2021〕5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04-23 11:18:1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穗府(从化)征〔2021〕5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委)〔2021〕4号),同意将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菜地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十、第十一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邓村第二、第三、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邓村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飞鹅村西向第一、西向第二、西向第三、西向第四、西向第五、谢岗、陆宅第一、陆宅第二、陆宅第三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佛岗村城一、城二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高埔村车头庄、上大埔第一、上大埔第二、下大埔、高车埔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高埔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共星村郭庄、滩冚、新屋第一、新屋第二、西庄、王庄、新庄、南庄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共星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湖田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井岗村贝心一、贝心二、贝心三、贝心四、新村一、新村二、新村三、新村四、平山、西江一、西江二、西江三、中和一、中和二、中和三、新安、玉堂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井岗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屈洞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九、第十、第十二、第十三、第十五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屈洞经济联合社、 从化区太平镇神岗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西湖村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西湖经济联合社、 从化区太平镇元洲岗村东向、黄洞、南向、西向经济合作社、 从化区太平镇元洲岗村东向、黄洞、南向、西向经济合作社、从化区街口街大凹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高埔村下大埔经济合作社地段共153.3049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从化至黄埔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菜地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十、第十一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邓村第二、第三、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邓村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飞鹅村西向第一、西向第二、西向第三、西向第四、西向第五、谢岗、陆宅第一、陆宅第二、陆宅第三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佛岗村城一、城二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高埔村车头庄、上大埔第一、上大埔第二、下大埔、高车埔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高埔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共星村郭庄、滩冚、新屋第一、新屋第二、西庄、王庄、新庄、南庄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共星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湖田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井岗村贝心一、贝心二、贝心三、贝心四、新村一、新村二、新村三、新村四、平山、西江一、西江二、西江三、中和一、中和二、中和三、新安、玉堂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井岗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屈洞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九、第十、第十二、第十三、第十五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屈洞经济联合社、 从化区太平镇神岗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西湖村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西湖经济联合社、 从化区太平镇元洲岗村东向、黄洞、南向、西向经济合作社、 从化区太平镇元洲岗村东向、黄洞、南向、西向经济合作社、从化区街口街大凹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高埔村下大埔经济合作社(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社及面积: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菜地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十、第十一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邓村第二、第三、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邓村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飞鹅村西向第一、西向第二、西向第三、西向第四、西向第五、谢岗、陆宅第一、陆宅第二、陆宅第三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佛岗村城一、城二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高埔村车头庄、上大埔第一、上大埔第二、下大埔、高车埔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高埔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共星村郭庄、滩冚、新屋第一、新屋第二、西庄、王庄、新庄、南庄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共星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湖田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井岗村贝心一、贝心二、贝心三、贝心四、新村一、新村二、新村三、新村四、平山、西江一、西江二、西江三、中和一、中和二、中和三、新安、玉堂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井岗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屈洞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九、第十、第十二、第十三、第十五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屈洞经济联合社、 从化区太平镇神岗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西湖村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西湖经济联合社、 从化区太平镇元洲岗村东向、黄洞、南向、西向经济合作社、 从化区太平镇元洲岗村东向、黄洞、南向、西向经济合作社、从化区街口街大凹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高埔村下大埔经济合作社等集体土地共153.3049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菜地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十、第十一经济合作社

耕地

0.1063

土地补偿费

63.6000

6.7606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95.4000

10.141

园地

7.9743

土地补偿费

52.5000

418.6508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849.2630

其他农用地

0.2902

土地补偿费

52.5000

15.2355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30.9063

建设用地

0.0005

土地补偿费

159.0000

0.0795

未利用地

0.0016

土地补偿费

159.0000

0.2544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415.2482

土地承包者、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1746.5393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从化区太平镇邓村第二、第三、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经济合作社;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邓村经济联合社

耕地

1.9042

土地补偿费

63.6000

121.1070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95.4000

181.6607

园地

0.4011

土地补偿费

52.5000

21.0578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42.7172

林地

0.1395

土地补偿费

44.5200

6.2105

安置补助费

114.4800

15.9700

其他农用地

0.1200

土地补偿费

52.5000

6.3000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12.7800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12.2258

土地承包者、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520.0290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从化区太平镇飞鹅村西向第一、西向第二、西向第三、西向第四、西向第五、谢岗、陆宅第一、陆宅第二、陆宅第三经济合作社

耕地

1.2911

土地补偿费

63.6000

82.1138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95.4000

123.1709

园地

0.7425

土地补偿费

52.5000

38.9813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79.0763

林地

2.7640

土地补偿费

44.5200

123.0533

安置补助费

114.4800

316.4227

其他农用地

0.0231

土地补偿费

52.5000

1.2128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2.4602

建设用地

0.0004

土地补偿费

159.0000

0.0636

未利用地

0.4664

土地补偿费

159.0000

74.1576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142.0769

土地承包者、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1982.7894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从化区太平镇佛岗村城一、城二经济合作社合社

园地

3.0026

土地补偿费

52.5000

157.6365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319.7769

林地

0.0219

土地补偿费

44.5200

0.9750

安置补助费

114.4800

2.5071

其他农用地

0.1430

土地补偿费

52.5000

7.5075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15.2295

未利用地

0.0002

土地补偿费

159.0000

0.0318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99.2634

土地承包者、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602.9277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从化区太平镇高埔村车头庄、上大埔第一、上大埔第二、下大埔、高车埔经济合作社;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高埔经济联合社

耕地

3.0241

土地补偿费

63.6000

192.3327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95.4000

288.4991

园地

9.2925

土地补偿费

52.5000

487.8563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989.6513

林地

4.2569

土地补偿费

44.5200

189.5172

安置补助费

114.4800

487.3299

其他农用地

0.9278

土地补偿费

52.5000

48.7095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98.8107

建设用地

0.0775

土地补偿费

159.0000

12.3225

未利用地

0.2664

土地补偿费

159.0000

42.3576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2160.5985

土地承包者、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4997.9853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从化区太平镇共星村郭庄、滩冚、新屋第一、新屋第二、西庄、王庄、新庄、南庄经济合作社;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共星经济联合社

耕地

1.7933

土地补偿费

63.6000

114.0538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95.4000

171.0808

园地

15.0767

土地补偿费

52.5000

791.5268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1605.6686

林地

22.8719

土地补偿费

44.5200

1018.2570

安置补助费

114.4800

2618.3751

其他农用地

3.1046

土地补偿费

52.5000

162.9915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330.6399

建设用地

0.0068

土地补偿费

159.0000

1.0812

未利用地

0.0126

土地补偿费

159.0000

2.0034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585.8411

土地承包者、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8401.5192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从化区太平镇湖田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经济合作社

从化区太平镇湖田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经济合作社

耕地

0.4152

土地补偿费

63.6000

26.4066

被征地村社

被征地村社

货币

货币

安置补助费

95.4000

39.6101

园地

7.6696

土地补偿费

52.5000

402.6540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816.8124

林地

林地

2.0471

2.0471

土地补偿费

44.5200

91.1369

安置补助费

114.4800

234.3520

其他农用地

0.1319

土地补偿费

52.5000

6.9248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14.0474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307.9140

土地承包者、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1939.8582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从化区太平镇井岗村贝心一、贝心二、贝心三、贝心四、新村一、新村二、新村三、新村四、平山、西江一、西江二、西江三、中和一、中和二、中和三、新安、玉堂经济合作社

耕地

0.8865

土地补偿费

63.6000

56.3814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95.4000

84.5721

园地

12.4774

土地补偿费

52.5000

655.0635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1328.8431

林地

2.7005

土地补偿费

44.5200

120.2263

安置补助费

114.4800

309.1532

其他农用地

0.7460

土地补偿费

52.5000

39.1650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79.4490

建设用地

0.5257

土地补偿费

159.0000

83.5863

未利用地

0.0063

土地补偿费

159.0000

1.0017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4989.9993

土地承包者、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7747.4409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从化区太平镇屈洞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九、第十、第十二、第十三、第十五经济合作社;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屈洞经济联合社

耕地

0.6364

土地补偿费

63.6000

40.4749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95.4000

60.7126

园地

3.6004

土地补偿费

52.5000

189.0210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383.4426

林地

5.8170

土地补偿费

44.5200

258.9728

安置补助费

114.4800

665.9302

其他农用地

0.1995

土地补偿费

52.5000

10.4738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21.2468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307.5990

土地承包者、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1937.8737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神岗经济联合社

园地

12.3281

土地补偿费

52.5000

647.2252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1312.9427

林地

3.1465

土地补偿费

44.5200

140.0822

安置补助费

114.4800

360.2113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482.7423

土地承包者、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2943.2037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从化区太平镇西湖村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西湖经济联合社

园地

2.6038

土地补偿费

52.5000

136.6995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277.3047

林地

0.0387

土地补偿费

44.5200

1.7229

安置补助费

114.4800

4.4304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79.2750

土地承包者、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499.4325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从化区太平镇元洲岗村东向、黄洞、南向、西向经济合作社

耕地

0.2473

土地补偿费

63.6000

15.7282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95.4000

23.5924

园地

7.5626

土地补偿费

52.5000

397.0365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805.4169

林地

4.8433

土地补偿费

44.5200

215.6237

安置补助费

114.4800

554.4610

其他农用地

0.1459

土地补偿费

52.5000

7.6598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15.5384

建设用地

0.0022

土地补偿费

159.0000

0.3498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857.8770

土地承包者、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2893.2837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从化区太平镇元洲岗村东向、黄洞、南向、西向经济合作社

从化区太平镇元洲岗村东向、黄洞、南向、西向经济合作社

耕地

0.0838

土地补偿费

63.6000

5.3296

被征地村社

被征地村社

货币

货币

安置补助费

95.4000

7.9945

园地

0.5796

土地补偿费

52.5000

30.4290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61.7274

林地

0.0420

土地补偿费

44.5200

1.8698

安置补助费

114.4800

4.8082

其他农用地

0.0545

土地补偿费

52.5000

2.8613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5.8043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22.7970

土地承包者、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143.6211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从化区街口街大凹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经济合作社

园地

3.6442

土地补偿费

63.0000

229.5846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126.0000

459.1692

其他农用地

0.0157

土地补偿费

63.0000

0.9891

安置补助费

126.0000

1.9782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09.7970

土地承包者、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801.5181

被征地单位

地类名称

征收面积(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方式

从化区太平镇高埔村下大埔经济合作社

耕地

0.0177

土地补偿费

63.6000

1.1254

被征地村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95.4000

1.6886

园地

0.0419

土地补偿费

52.5000

2.1998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4.4624

林地

0.0001

土地补偿费

52.5000

0.0053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0.0107

其他农用地

0.0019

土地补偿费

52.5000

0.0998

安置补助费

106.5000

0.2024

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8480

土地承包者、附着物所有者

合计

11.6424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菜地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十、第十一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邓村第二、第三、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邓村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飞鹅村西向第一、西向第二、西向第三、西向第四、西向第五、谢岗、陆宅第一、陆宅第二、陆宅第三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佛岗村城一、城二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高埔村车头庄、上大埔第一、上大埔第二、下大埔、高车埔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高埔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共星村郭庄、滩冚、新屋第一、新屋第二、西庄、王庄、新庄、南庄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共星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湖田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井岗村贝心一、贝心二、贝心三、贝心四、新村一、新村二、新村三、新村四、平山、西江一、西江二、西江三、中和一、中和二、中和三、新安、玉堂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井岗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屈洞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九、第十、第十二、第十三、第十五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屈洞经济联合社、 从化区太平镇神岗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西湖村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西湖经济联合社、 从化区太平镇元洲岗村东向、黄洞、南向、西向经济合作社、 从化区太平镇元洲岗村东向、黄洞、南向、西向经济合作社、从化区街口街大凹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高埔村下大埔经济合作社以货币补偿等形式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单位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菜地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十、第十一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邓村第二、第三、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邓村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飞鹅村西向第一、西向第二、西向第三、西向第四、西向第五、谢岗、陆宅第一、陆宅第二、陆宅第三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佛岗村城一、城二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高埔村车头庄、上大埔第一、上大埔第二、下大埔、高车埔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高埔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共星村郭庄、滩冚、新屋第一、新屋第二、西庄、王庄、新庄、南庄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共星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湖田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井岗村贝心一、贝心二、贝心三、贝心四、新村一、新村二、新村三、新村四、平山、西江一、西江二、西江三、中和一、中和二、中和三、新安、玉堂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井岗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屈洞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九、第十、第十二、第十三、第十五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屈洞经济联合社、   从化区太平镇神岗经济联合社、从化区太平镇西湖村第一、第二、第三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西湖经济联合社、 从化区太平镇元洲岗村东向、黄洞、南向、西向经济合作社、   从化区太平镇元洲岗村东向、黄洞、南向、西向经济合作社、从化区街口街大凹村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经济合作社、从化区太平镇高埔村下大埔经济合作社

2021年4月20日至

2021年4月29日

从化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曾虹,联系电话:13902328345);

从化区街口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欧阳锦林,联系电话:13602214448)

2021年4月30日至

2021年5月4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以下事项: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高校毕业生户籍回迁、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等原因应当入户、分户的除外;

  (四)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变更手续;

  (五)改变土地、房屋用途;

  (六)房屋、土地的转让、租赁和抵押;

  (七)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府土审(委)〔2021〕4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范围详见附图:征收土地公告附图.pdf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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