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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埔征〔2021〕14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10-29 15:46:5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土 地 公 告 

穗府埔征〔2021〕14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授)〔2021〕49号),将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笔岗社区经济联合社、云埔街沧联股份经济联合社、南岗街南岗股份经济联合社属下的共有集体土地5.1088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2020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开发大道以东、开创大道以西、广园快速路以南、广深沿江高速公路以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笔岗社区经济联合社、云埔街沧联股份经济联合社、南岗街南岗股份经济联合社属下的共有集体土地5.1088公顷,其中农用地4.9594公顷(林地4.9594公顷),建设用地0.1494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单位:公顷、万元/公顷、万元

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偿费

小计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笔岗社区经济联合社、沧联股份经济联合社、南岗股份经济联合社

耕地

林地

4.9594

108.7500

539.33475

326.2500

1,618.004250

2,157.3390

其他农用地

建设用地

0.1494

108.7500

16.24725

326.2500

48.741750

64.9890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偿费

2222.3280万元

补偿支付方式为货币,土地补偿费补偿支付对象为笔岗社区经济联合社、沧联股份经济联合社、南岗股份经济联合社,其余补偿费用由笔岗社区经济联合社、沧联股份经济联合社、南岗股份经济联合社转付需安置补偿对象

青苗补偿费

431.8082万元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215.9041万元

以上土地面积合计

5.1088公顷

以上补偿金额合计

2870.0403万元

  (二)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按照2021年2月18日由广州市政府公布的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2020年11月5日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被征地村、现场公告的征地补偿公告内容实施。

  五、安置措施及时间:

  (一)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

  (二)征地补偿以及社会保障费用在本项目获批三个月内完成发放。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市黄埔区2020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1〕49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市黄埔区2020年度第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1〕49号

  征收土地公告附附图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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