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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埔征〔2021〕16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1-11-05 16:24:4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征  土 地 公 告 

穗府埔征〔2021〕16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23)〔2021〕18号),将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黄陂社区黄陂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4786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2020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二、征收土地位置:天鹿南路以东、广佛肇高速公路以南、广汕公路以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黄埔区联和街黄陂社区黄陂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4786公顷(耕地0.0045公顷、园地0.2903公顷、林地0.0928公顷、其他农用地0.0910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单位:公顷、万元/公顷、万元

单位

土地类别

面积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偿费

小计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补偿标准

补偿金额

黄陂社区黄陂经济合作社

耕地

0.0045

81.9000

0.3685

308.1000

1.3865

1.7550

林       地

0.0928

81.9000

7.6003

308.1000

28.5917

36.1920

园       地

0.2903

81.9000

23.7756

308.1000

89.4414

113.2170

养 殖 水 面

0.0831

81.9000

6.8059

308.1000

25.6031

32.4090

其他农用地(不含养殖水面)

0.0079

81.9000

0.6470

308.1000

2.4340

3.0810

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偿费

186.6540万元

补偿支付方式为货币,土地补偿费补偿支付对象为黄陂社区黄陂经济合作社,其余补偿费用由黄陂社区黄陂经济合作社转付需安置补偿对象

青苗补偿费

-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28.7160万元

以上土地面积合计

0.4786公顷

以上补偿金额合计

215.3700万元 

  (二)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按照2021年6月22日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被征地村、现场公告的征地补偿公告内容实施。

  五、安置措施及时间:

  (一)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

  (二)征地补偿以及社会保障费用在本项目获批三个月内完成发放。

  六、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10月29日起至2021年11月27日止(共30天)。

  七、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0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23)〔2021〕18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四至范围详见附图:征收土地公告(穗府埔征〔2021〕16号)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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