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府埔征〔2021〕18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府埔征〔2021〕18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授)〔2021〕72号),将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第一、第三、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4505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以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2020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金州北路以南(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洲第一、第三、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3.4505公顷(园地3.4081公顷、其他农用地0.0424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二)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五、安置措施及时间:
(一)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
(二)征地补偿以及社会保障费用在本项目获批三个月内完成发放。
六、本公告期限自2021年12月29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止(共30天)。
七、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0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1〕72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征地公告附图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