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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从府征〔2022〕1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2-02-17 14:27:5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从府征〔2022〕1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府土审(02)〔2022〕5号),将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白岗村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经济合作社,白岗村经济联合社,黄场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坑尾村第一经济合作社,茂新村第一、二、三、五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6.1576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白岗村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经济合作社,白岗村经济联合社,黄场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坑尾村第一经济合作社,茂新村第一、二、三、五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白岗村的集体土地4.0396公顷,其中园地2.9687公顷、林地0.0944公顷、其他农用地0.8043公顷、建设用地0.1722公顷;黄场村的集体土地0.0231公顷,其中其他农用地0.0231公顷;坑尾村的集体土地1.278公顷,其中园地0.9451公顷、林地0.0384公顷、其他农用地0.2945公顷;茂新村的集体土地0.8169公顷,其中园地0.8057公顷、其他农用地0.0112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2年1月18日。

  2.实施安排:请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白岗村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经济合作社,白岗村经济联合社,黄场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坑尾村第一经济合作社,茂新村第一、二、三、五经济合作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2年1月3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新村北路55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城郊街道办事处。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从化区2020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从化区2020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5号)

  2.征收土地方案

  3.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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