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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增府征〔2022〕43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2-12-12 09:10:2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增府征〔2022〕43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181号),将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章陂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1784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拆旧复垦)。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章陂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章陂村的集体土地0.1784公顷,现状地类为农用地0.1784公顷(其中园地0.1052公顷、林地0.0640公顷、其他农用地0.0092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2年11月30日。

  2.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章陂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于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22日期间,持权属证明等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宁西街道办事处。

  该批次为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实际征收章陂村1.7837公顷土地产生的留用地,属于本村范围内安置,根据有关规定,不需预留经济发展用地,不实际支付征地补偿费用,不计提养老保障资金,具体将按省的留用地安置和征地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办理。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2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181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2.征地批准文件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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