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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增府征〔2022〕47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2-12-16 10:40:4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增府征〔2022〕47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1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199号),将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山美村下车股份经济合作社,中新村上角、山贝股份经济合作社,团结村朱一、朱埔第二、金龙围、金龙围陈屋、饭台、增江坡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8.9420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21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山美村下车股份经济合作社,中新村上角、山贝股份经济合作社,团结村朱一、朱埔第二、金龙围、金龙围陈屋、饭台、增江坡股份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山美村的集体土地3.0191公顷,现状地类为农用地2.5955公顷(其中耕地0.1199公顷、园地0.6066公顷、林地1.7347公顷、其他农用地0.1343公顷)、建设用地0.4236公顷。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中新村的集体土地0.4592公顷,现状地类为农用地0.1771公顷(其中耕地0.1668公顷、园地0.0008公顷、其他农用地0.0095公顷)、建设用地0.2004公顷、未利用地0.0817公顷。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团结村的集体土地5.4637公顷,现状地类为农用地4.6703公顷(其中耕地0.7623公顷、园地1.1170公顷、林地2.7477公顷、其他农用地0.0433公顷)、建设用地0.7862公顷、未利用地0.0072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2年12月9日。

  2.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山美村下车股份经济合作社,中新村上角、山贝股份经济合作社,团结村朱一、朱埔第二、金龙围、金龙围陈屋、饭台、增江坡股份经济合作社于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8日期间,持权属证明等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该批次涉及的征地补偿费用已足额预付到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收齐补偿款的证明。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1年度第四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199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2.征地批准文件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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