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南府征字〔2022〕39号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南府征字〔2022〕39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度第八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136号)],将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沙尾一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7.1744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南沙区万顷沙镇沙尾一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沙尾一村的集体土地27.1744公顷,其中现状农用地25.3592顷(耕地4.8230公顷、园地5.9751公顷、其他农地14.5611公顷)、建设用地1.7885公顷、未利用地0.0267公顷,根据用地报批地类相关规则,上述征收地块报批地类为农用地25.6699公顷(耕地4.8654公顷、园地6.1089公顷、林地0.0080公顷、其他农用地14.6876公顷)、建设用地1.3652公顷、未利用地0.1393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2年8月23日。
2.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沙尾一经济联合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10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万顷沙镇城乡建设与土地整备中心(联系人:梁先生,电话:020-84946262)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20-39053870)。涉及到房屋拆迁的,按照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安置。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南沙区2020年度第八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13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