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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增府征〔2024〕25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4-08 14:35:4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增府征〔2024〕25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度第二百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36号),将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慈岭村高埔、公岭、长岭、轿岭、老屋、新屋、罗一、罗二、竹元股份经济合作社、慈岭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集丰村东风、新兴、老屋、联新、南二、塘尾、下围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丰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九和村大珍、高排、隔山第一、隔山第二、横屋、梅园第一、梅园第二、梅园对面、梅园老屋、梅园前进、下山、新一、新二、长岭咀第一、长岭咀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九和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坑贝村毛村第一、毛村第二、毛村第三、坑贝、上汤、下汤股份经济合作社、坑贝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莲塘村莲塘第一、莲塘第二、莲塘第三、莲塘第四、莲塘第五、莲塘第六、莲塘第七、莲塘第八、莲塘第九、莲塘第十、莲塘第十一、莲塘第十二、莲塘第十三、莲塘、朱岗第一、朱岗第二、朱岗第三、朱岗第四、朱岗股份经济合作社、莲塘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联丰村大塘吓第二、大塘吓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中新村桥头股份经济合作社以及中新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共52.8854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度第二百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慈岭村、集丰村、九和村、坑贝村、莲塘村、联丰村、中新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慈岭村、集丰村、九和村、坑贝村、莲塘村、联丰村、中新村的集体土地共52.8854公顷,现状地类为农用地46.2333公顷(耕地5.3579公顷、园地9.0010公顷、林地21.7823公顷、草地0.9112公顷、其他农用地9.1809公顷)、建设用地5.1284公顷、未利用地1.5237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4年3月22日。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慈岭村高埔、公岭、长岭、轿岭、老屋、新屋、罗一、罗二、竹元股份经济合作社、慈岭村股份经济联合社、集丰村东风、新兴、老屋、联新、南二、塘尾、下围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丰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九和村大珍、高排、隔山第一、隔山第二、横屋、梅园第一、梅园第二、梅园对面、梅园老屋、梅园前进、下山、新一、新二、长岭咀第一、长岭咀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九和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坑贝村毛村第一、毛村第二、毛村第三、坑贝、上汤、下汤股份经济合作社、坑贝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莲塘村莲塘第一、莲塘第二、莲塘第三、莲塘第四、莲塘第五、莲塘第六、莲塘第七、莲塘第八、莲塘第九、莲塘第十、莲塘第十一、莲塘第十二、莲塘第十三、莲塘、朱岗第一、朱岗第二、朱岗第三、朱岗第四、朱岗股份经济合作社、莲塘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联丰村大塘吓第二、大塘吓第八股份经济合作社、中新村桥头股份经济合作社以及中新村股份经济联合社于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9日期间,持权属证明等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人民政府。

  该批次涉及的征地补偿费用已足额预付到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收齐补偿款的证明。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3年度第二百三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4〕3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2.征地批准文件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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