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兴丰生活垃圾填埋场连接线项目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19〕333号)
白云区分局:
我市上报的兴丰生活垃圾填埋场连接线项目建设项目用地已获批准。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兴丰生活垃圾填埋场连接线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19〕9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积极开展批后实施工作:
(一)在收到我局转发的用地批文之日起10日内,拟定《征收土地公告》,按规定进行张贴和公告。
(二)组织开展补偿登记,听取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三)指导用地单位开展征地补偿工作,组织开展用地结案审查。
(四)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征地社保审核手续。未完成征地社保审核和落实征地社保的,地方政府不得强行收地。
二、请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台账登记。
三、白云区太和镇兴丰村留用地在广州市白云区2019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中落实解决。
四、进行用地结案审查后积极配合我局开发利用处开展具体项目供地工作;及时将批后实施情况在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填报,并按反馈制度要求上报我局,以便我局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备案。
五、按照征地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特此通知。
2019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