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白云区2019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19〕61号)
白云区政府:
经你区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上报广州市白云区2019年度第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穗规划资源云报〔2019〕342号)及有关报批材料收悉。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将你区钟落潭镇马沥村、黎家塘村属下的集体农用地3.1271公顷(园地1.7760公顷、林地0.1375公顷、其他农用地0.964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合计批准建设用地3.1271公顷。上述土地(3.1271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钟落潭镇马沥村、黎家塘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同意上报的补充耕地方案。对应核销耕地数量、水田规模和标准粮食产能指标(确认信息编号:440000201903792968),已落实占补平衡。
四、请你区督促相关单位完善使用林地审核手续。未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你区不得进行土地平整等前期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不得办理土地供应手续。
五、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七、同意该批次3.1271公顷用地完善用地手续后,按照《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快推进留用地落地兑现工作的通知》(穗规划资源〔2019〕3号)规定,返拨给白云区钟落潭镇马沥村、黎家塘村作为村经济发展留用地,由你区按规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