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18年度第六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19〕104号)
增城区政府:
经你区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上报广州市增城区2018年度第六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穗规划资源增报〔2019〕352号)及有关报批材料收悉。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将你区派潭镇榕树吓村地段的国有农用地7.4464公顷(园地6.5434公顷、林地0.1398公顷、其他农用地0.763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单位建设用地1.4416公顷。上述土地(合计8.8880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增城区城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