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2019年度第十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的通知(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0〕117号)
白云区分局:
你分局以《关于上报广州市白云区2018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请示》(穗规划资源云报〔2019〕255号)报送有关用地报批材料,我局将其编为“广州市2019年度第十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用地已获批准。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2019年度第十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0〕74号)转发给你分局,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开展批后实施工作:
(一)在收到我局转发的用地批文之日起10日内,拟定《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按规定进行张贴和公告。
(二)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台帐登记。
三、该批次0.4956公顷用地返拨给白云区黄石街江夏经济联合社作为村经济发展留用地,请你区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由你区按规定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四、按照征地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特此通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4月23日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2019年度第十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0〕7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