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2019年度第四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
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1〕31号
白云区分局:
你分局以《关于上报广州市白云区2020年度第七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穗规划资源云报〔2020〕174号)报送有关用地报批材料,我局调整为“广州市2019年度第四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上报,用地已获批准。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2019年度第四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0〕182号)转发给你分局,请认真遵照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台帐登记。
二、进行批后实施审查后,积极配合我局开发利用处开展具体项目供地工作;及时将批后实施情况在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填报,并按反馈制度要求上报我局,以便我局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备案。
三、按照征地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2019年度第四十九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pdf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