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土地管理 > 征地信息公开 > 征地批准信息

征地批准信息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市审批权)的批复

来源:用途管制处 发布时间:2021-09-17 15:37:1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1〕130号

花都区政府:

  经你区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上报广州市花都区2020年度第二十七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穗规划资源花报〔2021〕143号)及有关报批材料收悉。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将你区狮岭镇联合迳口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3688公顷(园地0.368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合计批准建设用地0.3688公顷。上述土地(合计0.3688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进行批后实施审查后积极开展具体项目供地工作;及时将批后实施情况在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填报,并按反馈制度要求上报我局,以便我局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备案。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附件下载: 一书三方案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