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频道 > 土地管理 > 征地信息公开 > 征地批准信息

征地批准信息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19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19〕101号)

来源:用途管制处 发布时间:2019-12-17 17:23:07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19〕101号

增城区政府:

  经你区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上报广州市增城区2019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穗规划资源增报〔2019〕417号)及有关报批材料收悉。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使用你区新塘镇瓜岭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建设用地0.7337公顷,以上批准建设用地0.7337公顷。上述土地(0.7337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瓜岭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附件下载:一书三方案.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