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1年度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批复的通知(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2〕52号)
黄埔区分局:
我市上报的广州市黄埔区2021年度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省政府批复同意我市上报的农用地转用、补充耕地方案。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1年度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1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积极开展批后实施工作,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依法组织实施和开展批后实施审查。
二、请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台账登记。
三、按照承诺及时兑现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留用地安置。
四、及时将批后实施情况及具体项目的供地情况在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填报,并按规定报备。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1年度第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