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从化区2021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穗规划资源(用地)批〔2022〕233号)
从化区人民政府:
经你区人民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关于上报广州市从化区2021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穗规划资源从报〔2022〕341号)及有关报批材料收悉。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区江埔街凤一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2149公顷(均为园地)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村集体未利用地0.2883公顷,以上合计批准建设用地0.5032公顷。上述土地(合计0.5032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
二、进行批后实施审查后积极开展具体项目供地工作;及时将批后实施情况在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填报,并按反馈制度要求上报我局,以便我局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备案。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附件下载:农用地转用方案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