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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指引

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9-08 17:34:3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单位名称:荔湾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理地点:荔湾区中山七路330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星期六上午9:00—12:00

单位电话:020-81503276

业务范围:

1.荔湾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抵押权登记、其他登记(转移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换证登记、补证登记)、地役权登记业务(除荔湾区历史用地首次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查封登记外);

2.中心六区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预告登记;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上存量房登记,包括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换证登记、补证登记、抵押权登记、居住权登记业务;

3.荔湾区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业务。

4.荔湾区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业务。


注意事项:

  1.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上存量房登记,包括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换证登记、补证登记、抵押权登记、居住权登记业务,由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增城区、番禺区、南沙区、花都区、从化区登记中心通区办理;

  2.未提交继承公证书或司法文书的继承登记在房屋所在区登记中心办理;属越秀区的,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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