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解读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的通知(穗国土规划规字﹝2018﹞9号)
根据《广州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广州市规划管理容积率指标计算办法》(下称《容积率办法》)的实施工作,具体解读如下:
一、修订目的及必要性
2011年6月实施的《广州市规划管理建筑面积计算办法》(以下简称《面积计算办法》)已于2016年6月失效。《面积计算办法》对不同层高的住宅、商业建筑,飘窗、阳台、设备层等空间的面积计算方法作出规定,但随着我市建筑产业快速发展、建筑产品不断创新,经过几年的实践,该办法有关条款已无法适应现行规划管理要求。
2013年12月19日,住建部对《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进行了修订(GB/T50353-2013,2014年7月1日施行,下称《建筑国标》)。原《面积计算办法》部分条款在层高与面积计算的关系、半开敞空间(如阳台)以及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面积计算等方面与新《建筑国标》不一致。同时,我市一直未针对容积率建筑面积的计算形成完整的一套规则,有关建筑面积计算争议不断,为了进一步与国家规范相衔接,引导鼓励优质合理的设计,更好地开展规划管理工作,有必要对原《面积计算办法》进行修订充实完善。
二、编制依据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篇(试行)(穗规[2004]85号)。
三、修订过程
《容积率办法》修订工作充分结合我市规划管理实际,逐条对接新版《建筑国标》以及《房产测量规范》(GB/T17896.1-2000)、广州市《房屋面积测算规范》(DBJ440100/T204-2014)的相关内容,研究比对及借鉴了相关城市的管理经验,广泛听取了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及业内专家等多方面的意见。经过多轮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评审、专题业务会审议修改,最终形成本办法。
四、修订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适用范围。本办法明确了规划管理中建筑面积计算和容积率建筑面积计算的两套规则,明确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的计算按照《建筑国标》执行,并针对规划管理中容积率的管理制定了具体的计算规则。
(二)与《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进行充分衔接。根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明确界定了规划管理范畴建筑公共开放空间的概念及形式,对公共开放空间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并对符合要求的各类建筑公共开放空间,提出豁免计算容积率的原则和比例要求。
(三)提出分类管控要求。对于商业、办公、住宅、酒店旅业、工业等建筑分类型提出层高分类控制要求,对于层高有特殊要求的空间提出可豁免的若干情形,避免“一刀切”。
(四)补充、细化和完善容积率计算规则。结合目前建筑设计的发展趋势、理念以及优质合理需求,对半开敞空间、酒店客房、复式住宅、工业用房等的容积率计算规则进行了补充、细化和完善。
(五)明确《容积率办法》实施节点。结合规划管理实际及参照《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以规划设计条件为项目实施节点。
专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