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解读】关于《广州市村庄集体建设用地报批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点击查看政策原文: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村庄集体建设用地报批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和必要性
目前适用于指导我市申请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文件主要是市政府2015年印发的《广州市申请使用建设用地规则》(穗府〔2015〕15号),该文件对申请村庄集体建设用地程序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2017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办理新增建设用地审批以成片为原则,其中第八条:“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以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持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区国土资源和规划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等报批材料,并按现行规定逐级上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新增建设用地经批准后,村民个人建房在批复用地范围内申请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审批效率,适应我市国土、规划机构合并、优化审批流程、事权下放等新形势下的村庄规划建设精细化管理,需对集体建设用地报批办理程序进行细化,有必要专门制定针对广州市村庄集体建设用地报批的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和亮点
《广州市村庄集体建设用地报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配合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的推行,按照简化审批流程、高效便民、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广州市的村庄规划管理实际,进一步指导和规范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申请使用村庄建设用地相关手续。《细则》共13条,从基本原则、村庄建设用地规划意见、农用地转用、相关费用及办理时限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思路包括:精细化和规范化集体建设用地报批过程中的各审批环节,简化并明确报审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