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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学促知 以知促行——越秀区分局召开越秀区传统风貌建筑认定规范征求意见攻坚培训会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越秀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9-23 17:17:49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越秀区自广州建城以来,一直是城市的中轴线所在地,作为广州政治、军事、文化中心,辖区内共有9.2平方公里历史城区(面积约占全市历史城区的45%),9片历史文化街区、4片历史风貌区、260处历史建筑,集聚着丰富历史文化保护资源,涵养着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各项历史文化保护对象体量位居全市前列,是广州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桥头堡”。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强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保护传承”,而传统风貌建筑作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承载着城市的历史记忆,更彰显着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蕴,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关键节点。近年来,越秀区分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广州时的殷殷嘱托,按照省、市、区工作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攻坚克难,抓紧推进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工作。越秀区分局充分尊重业主的意愿,不断增强公众参与意识,提升公众对传统风貌建筑认定的认同感与支持度,为下一步修缮、保护利用工作打下有力基础。

  目前越秀区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需要“全区一盘棋”,汇集各方合力,勤耕不辍、精业笃行。2024年9月14日,越秀区分局组织开展传统风貌建筑认定规范征求意见攻坚培训会,会议由越秀区政协副主席、越秀区分局局长罗清磊主持,越秀区人大城建工委委员莅临指导,越秀区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各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及越秀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攻班”学员共计180余人参会。

  本次培训会特别邀请到广州市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名城保护所战略发展部部长杨华交流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工作经验。杨华同志紧密联系街道工作实际,全面回答了“名城政策体系构成有什么?名城政策怎么用?与业主沟通怎么讲?”等一系列认定工作中的实践问题,会上通过大量名城保护工作实战案例示范如何用心用情开展传统风貌建筑规范征求意见,包括申请历史建筑修缮、申请许可、施工巡查、竣工验收、修缮补助申请、活化利用等,进一步提高了各相关部门和基层一线名城工作人员做好传统风貌建筑认定的责任意识和实践能力。

  越秀区分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确定一位牵头领导,成立一支上门队伍,建立一份档案清单,送达一份法律法规,做好一次政策宣传,签署一份书面意见”的“六个一”工作指示,将传统风貌建筑认定作为在城区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的重要工作任务,用心用情宣贯解读政策,有序稳妥推进传统风貌建筑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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