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政府建设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2017年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

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2018-02-14 01:22: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规委”)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民主科学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便民利民举措,强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不断提高全委系统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一、委党组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完善委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市国规委在2015年成立委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基础上,结合人事变动情况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2017年对委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形成了以委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委机关处室、下属单位及各区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制定实施2017年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有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二是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委党组专门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分管委领导通过专题业务会、分管部门例会、听取工作汇报等多种形式,研究部署和推进市国土规划委的法治建设工作。三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明确将重要的法律制度文件和党内法规文件纳入党委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专题学习部署了《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委党组专题学习了《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 

二、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按年度制定立法计划。市国土规划委加强立法调研,充分征求意见,梳理重点领域的立法需求,合理制定立法计划,并有序推进实施。2017年起草地方性法规1部、政府规章12份规范性文件已印发实施,4份规范性文件已报送市法制办审查。 

(二)加大规范性文件清理力度。根据市的工作部署,市国土规划委制定了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对由该委组织实施或牵头起草的3部地方性法规、9部市政府规章、9件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由该委制定的20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在征求18个市直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整理对3部地方性法规、3部规章、4份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份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保留意见;对1部政府规章、3份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止意见;对2部政府规章、2份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对3部政府规章、3份政府规范性文件、4份部门规范性文件提出列入计划修订的意见,并及时反馈市法制办。 

(三)严格按规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该委积极探索原国土和原规划领域立法机制的融合,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进行规范,统一立法程序,起草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地方性法规、规章起草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该委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全文检索系统上加注统一编号后进行统一公布,并及时在委门户网站上向公众公开。2017年,印发实施了《广州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实施办法》、《广州市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办法》等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 

三、完善决策机制,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一)构建市一级决策平台。我市成立了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市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等市一级重大决策平台,将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的重大事项提交市一级决策平台集体研究决策。其中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作为市政府进行城市规划决策的议事协调机构,首创现场直播模式,邀请市民代表和媒体记者旁听规划方案的审议过程,向科学规划、民主决策方向迈出重要一步,使市规委会成为全国最阳光、最透明的规委会之一。 

(二)完善委内议事决策机制。制定了委主任业务会、委办公会等议事规则,形成了委主任会议+专题业务会的决策模式,完善了委内的议事决策机制,将土地出让、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管理、审批服务、规划管理等各领域的重要行政和业务事项,先由委领导主持开会集体研究决策,必要时再提交更高一级的决策平台进行审议。 

(三)推动重大行政事项的决策。一是市国土规划委起草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实施意见》纳入2017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要求,现已完成了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性评估等程序,报送市政府审批;二是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项目纳入市国土规划委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门户网站对外公布。目前,该项目正在继续按照《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各程序环节。 

四、推动行政执法三项试点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市国土规划委制定印发了工作方案,明确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成果形式、责任分工、完成时限等要求。 

(一)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点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公开工作,该委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自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双公示信息同步推送到门户网站双公示信息专栏、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广州市信用网三证一书数据每周一报同步推送至本委门户网站和广州市信用网。推进网站全面改版,科学设置网站栏目,明确网站内容保障和责任分工,定期对信息保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提升网站栏目信息内容的完整性和时效性,方便公众查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 

(二)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等六类行政执法行为的文书制作和归档,推进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建立年度业务案卷抽查检查机制,检查范围涵盖全市各类国土资源和规划管理业务。对于案卷抽查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逐一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在总结去年经验的基础上,该委制定2017年度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方案,于年底启动了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委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贯彻执行《广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文件,明确该委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范围、法制审核分工及法制审核要求,形成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内部监督制度,促进规范执法。通过公开招标程序聘请了两家法律顾问单位,各区局和法律事务多的委属单位均聘请了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等工作中的作用,防范行政风险。 

五、深化审批改革和服务,促进便民利民 

(一)夯实基础,加大力度构建权责体系。一是印发实施市国规委权责清单细则。梳理明确权责事项,明晰权责边界及市、区分工,为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和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奠定扎实基础;二是印发试行权责事项标准化表。明确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实施依据、办理条件、收件材料、审查要点、审批流程、流程图等20多项要素要求,为审批业务管理提供明晰的业务操作指引,统一全市国土规划部门办事标准;三是完成权责清单动态调整。 

(二)制定政策措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积极贯彻市的改革实施意见。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6个方面26项工作任务,制定贯彻执行实施意见的通知;二是聚焦新一轮总规编制,启动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新一轮广州市总体规划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方案》,牵头起草“多规合一”管理办法,并配合市发改委、市政务办,将行政审批改革与信息平台建设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三是推进城市更新项目简政放权。印发工作方案,试点推进26个城市更新项目规划用地审批交由区办理,并结合国务院第四次大督查中企业反映的问题,完善工作方案及补充通知;四是研究优化控规修正工作程序。制定控规局部修正流程优化方案,提升修正审批效率。 

(三)强化事权改革,优化事权分工。一是对上积极协调承接省级事权。按时完成省委托和下放该委的行政职权事项的交接工作,并纳入权责清单进行管理,制定或完善标准化表。印发《委关于做好委托和下放行政职权承接工作的通知》,明确建立备案制度、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事权承接实施评估等工作要求,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对下加大放权强区力度。落实市进一步放权强区改革工作方案,将包括控规初审权、产业区块内控规深化及优化审批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区块内工业用地控规局部修正审批权及国有建设用地供地审核、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核等在内的78项国土规划事权下放到各区,约占全市下放事权55%纳入20171230日印发实施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区实施的决定》(市府令157号)中。 

(四)改进窗口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加强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意识。以《作风建设在路上》电视问政节目录制工作为契机,开展市区窗口巡察和暗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窗口作风建设的通知》,从加强日常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开展专项治理四个方面对全委系统窗口建设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以支部共建为载体,组织业务骨干与市政务中心窗口人员开展共建共学活动,开展专题培训6次;制作了窗口业务受理范本,规范窗口业务受理工作;聘请华南地区著名的礼仪专家、广东省精神文明办讲师团首席主讲王春芝老师举办了“窗口政务服务礼仪与投诉应急艺术”专题培训;三是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窗口社会形象。开展“我是共产党员”主题实践活动,于2017年5-9月期间在该委驻市政务中心窗口设立“共产党员专窗”,安排委系统党员、团员和入党积极分子101人到该专窗值班,为办事群众服务,提升窗口的社会形象;四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印发《委2017年推进“一网式一窗式”政务服务工作方案》,提升网上办事水平。 

六、优化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提升服务效能 

(一)规范登记材料,统一市区标准。对照不动产登记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和规范办证大厅、门户网站、宣传单张公布的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避免申请人提交重复或者不必要的资料;修订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指引,统一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收件资料、审核标准,及时更新办证大厅宣传栏、自助查询设备、政务网站及微博上相关业务办理指引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水平。 

(二)优化业务流程,压缩登记时限。一是实行登记税务集成服务,以越秀区二手房交易登记案件为试点,于2017年5月推出“登记、税务一体化办理”新模式。申请人只需取一次号,提交一套资料,即可综合办理存量房转移(二手房交易)纳税和登记两项业务,由原来2个小时缩短到30分钟办理;二是压缩了40项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时限,较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缩短了10-29个工作日,整体登记时限缩短了55%,部分业务(如房地产涂销抵押登记、更正身份证明、地址等登记)实现立等即取。 

(三)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登记服务方式。一是开展网上预约服务。依托“互联网+”的模式,自2016年8月起,逐步在越秀等七区实行不动产登记网上预约服务,并向全市域拓展。后经优化调整,建立了“网上预约、现场取号”双轨并行的取号机制,保障群众“来了能办、马上就办、一次办结”;二是业务通区办理。实现中心六区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三是专设绿色通道。贯彻落实市政府重大项目“攻城拔寨、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工作部署,拓宽我市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实行专窗受理、专岗审核、专人对接,精简资料,细化流程,缩短时限,保障全程高效办理,助力国家、省、市重点项目落地实施,创优服务环境。 

七、强化政务公开,推进行政案件的规范化办理 

(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一是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成立市国规委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工作制度,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组织编制该委《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规范门户网站管理,发挥官方微博微信新媒体平台作用,同时借助新闻媒体载体力量,多渠道加强政务公开。2017年,通过新浪、腾讯网官方微博发布规划工作动态信息共1640条,在微信平台推送38期共80条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组织媒体现场采访8次、组织12家媒体旁听规委会”3;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修订了该委依申请公开工作规则,统一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模式和信息系统,实现市、区一体,一个标准,通收通办,畅通了依申请公开的渠道。 

(二)推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规范办理。 

在委系统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完善相关工作规则,加强督办考核,着力推动全委系统规范化办理行政案件。一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委系统各单位开展不规范办理行政案件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完善工作规则。制定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工作规则,统一行政案件办理的模式,规范行政应诉工作。三是推进负责人出庭。制定印发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2017该委已超额完成负责人出庭应诉任务。四是加强学习培训和案例指导。由委领导主持召开了全委2016年度行政案件分析会,邀请市法制办行政应诉处领导作国土规划领域案件实务交流的专题培训,推动提升办理行政案件的能力。组织编制该委《2016年度行政案件分析报告汇编》和《2016年行政典型案例汇编》,加强案例指导。五是研究开展考核工作。对不规范办理行政案件的情形,除了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还要将有关情况纳入该单位的年终考核和评优评先中予以考虑。 

八、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强化法治思维和意识 

做好“七五”普法启动工作,成立委“七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七五”普法的推进落实。突出普法宣传重点,制定2017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扎实推进“12.4”国家宪法日等专题宣传,全系统共举办各类宣传活动40场(次),发放张贴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宣传活动受众超过800万人次。举办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讲座,并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组织全委系统在编干部职工进行学法考试。2017年,全委组织法制培训25场,参加人数达2679人次。 

下一步,市国规委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对该委2017年法治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8年阶段性目标要求,科学制定该委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全面推进依法履行职能,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提升全委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二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六类行政执法行为的标准化建设,强化文书的规范化制作和归档管理。加强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减少行政风险。 

三是按规定程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等工作。继续组织实施委的2017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科学制定2018年的规范性文件计划并有序推进,统一立法程序规则。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放管服”改革涉及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重点,继续做好由该委组织实施或主要实施、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是着力推进行政案件办理的规范化。统一行政案件办理规则,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对应诉队伍和人员的培训。召开委系统的行政案件分析会,研究加大考核力度,督促相关单位采取措施,规范业务的办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