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增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宁西街道湖中村地块)的批复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报送广州市增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宁西街道湖中村地块)的请示》(穗规划资源增报〔2022〕202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4〕337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广州市增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宁西街道湖中村地块)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并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
二、该方案拟将《广州市增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划定的11.8428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并同时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
调入地块位于增城区宁西街道湖中村,原规划为农用地,现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1.4187公顷(耕地1.4618公顷、园地5.3339公顷、林地2.4891公顷、草地0.1934公顷、其他农用地1.9405公顷)、建设用地0.424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0.3202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0.103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4241公顷属于违法用地均已按要求进行了处罚。
调出地块位于增城区宁西街道长巷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7.6734公顷(耕地0.1733公顷、园地0.0314公顷、林地0.7790公顷、草地5.8162公顷、其他农用地0.8735公顷);未利用地4.1694公顷。
三、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工作要求。
四、请你局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并逐级报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