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花都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85分贝噪音搬迁区山下村、七庄村片区(一期))》的批复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国土规划和建设局关于审批<广州市花都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85分贝噪音搬迁区山下村、七庄村片区(一期))>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原则同意《广州市花都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85分贝噪音搬迁区山下村、七庄村片区(一期))》,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该方案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中规定的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17.0252公顷,共涉及5个地块,位于花都区花东镇山下村。现状为农用地(不含耕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该方案项目用地涉及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请你局在后续项目建设中,做到集约节约用地、提升用地效能。
五、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在本行政区范围内公告,并逐级报至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和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