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华星光电项目)的批复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审批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华星光电项目)的请示》(穗规划资源增报〔2021〕7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原则同意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华星光电项目),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并按经批准的规划实施建设。
二、该方案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规定的使用范围,且布局在城镇开发边界预案范围。项目拟使用预支建设用地规模41.2464公顷,共涉及2个地块,位于增城区永宁街道,现状为农用地2.8169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2.2937公顷),建设用地38.4295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该方案涉及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工作要求。
五、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并逐级报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