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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黄埔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现代氢能源项目用地及周边配套市政道路(一期)项目)的批复

来源:总体规划处 发布时间:2021-05-28 17:16:53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广州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关于提请审核<黄埔区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预留规模落实方案(现代氢能源项目用地及周边配套市政道路(一期)项目)>的请示》(穗开规划资源报〔2021〕10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原则同意广州市黄埔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现代氢能源项目用地及周边配套市政道路(一期)项目),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并按经批准的规划实施建设。

  二、该项目拟使用2020年省预下达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2.3350公顷,共涉及10个地块,位于黄埔区大沙街道、联和街道,现状为农用地12.0871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0.8241公顷),建设用地0.2479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该方案涉及地质灾害低、中易发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工作要求。

  五、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并逐级报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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