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增江街道光辉村地块)》的批复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审批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增江街道光辉村地块)的请示》(穗规划资源增报〔2021〕43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原则同意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增江街道光辉村地块),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该方案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中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
项目拟使用市级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8893公顷,涉及1个地块,位于增城区增江街道光辉村地块,现状全部为农用地1.8893公顷(不含耕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该方案涉及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公告,并逐级报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 11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