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黄埔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省人民医院黄埔院区项目及周边配套市政道路)》的批复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黄埔区分局关于提请审批〈广州市黄埔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省人民医院黄埔院区项目及周边配套市政道路)〉的请示》(穗开规划资源报〔2023〕9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原则同意《广州市黄埔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省人民医院黄埔院区项目及周边配套市政道路)》,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并按经批准的规划实施建设。
二、该项目拟使用预支建设用地规模5.0817公顷,共涉及2个地块,位于黄埔区云埔街道(属原东区街道)刘村社区,现状为农用地(含耕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工作要求。
四、该方案项目用地涉及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低易发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五、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在本行政区范围内公告,并逐级报至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和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