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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广州市从化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从化区历史已供用地)》的批复

来源:总体规划处 发布时间:2023-06-06 17:05:28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从化区分局关于审核<广州市从化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从化区历史已供用地)>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原则同意广州市从化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从化区历史已供用地),请你区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该方案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中规定的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支建设用地规模57.6674公顷,共涉及20个地块,位于从化区太平镇高埔村、何家埔村、佛岗村、神岗村,鳌头镇西湖村,温泉镇平岗村,良口镇米埗村,现状为建设用地、农用地(其中耕地1.5157公顷)、未利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该方案涉及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中-高易发区,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请你局在后续项目建设中,做到集约节约用地、提升用地效能。

  五、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工作要求。

  六、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在本行政区范围内公告,并逐级报至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广州局和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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