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广州市规划委员会 > 批后公告

批后公告

关于公布实施《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3航站楼及综合交通中心(空港经济区AB05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3项规划成果的通告

来源: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11-09 11:17:42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3航站楼及综合交通中心(空港经济区AB05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广东省暨广州市应急物资保障基地及周边用地(空港经济区AB06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广东省中医临床研究院花都院区(空港经济区CE05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等3项规划成果已完成批前公示,并经广州空港经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批准(穗府(空港委)规划资源审〔2022〕9号),自批准之日(2022年11月2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委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ghzyj.gz.gov.cn/)和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kgw.gz.gov.cn/)。

  特此通告。

  附图:1.《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3航站楼及综合交通中心(空港经济区AB05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

  2.《广东省暨广州市应急物资保障基地及周边用地(空港经济区AB0601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

  3.《广东省中医临床研究院花都院区(空港经济区CE05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