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广州市黄埔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AP0401等规划管理单元)》成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要求,《广州市黄埔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AP0401等规划管理单元)》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获黄埔区人民政府(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批准(穗府埔国土规划审〔2018〕5号),自批准之日(2018年9月10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ghzyj.gz.gov.cn/)
附件下载:广州市黄埔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修编(AP0401等管理单元)通告附图
2018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