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实施《越秀区南洋电器厂及周边城市更新单元(AD0109规划管理单元)一期子单元详细规划优化方案》等5项规划成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越秀区南洋电器厂及周边城市更新单元(AD0109规划管理单元)一期子单元详细规划优化方案》《番禺区汉溪大道北侧地块(BA09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广州国际港及配套设施留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广州民营科技园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荔湾区花地河片区城市设计导则及羊城食品厂地块(AF0108、AF02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5项规划成果已完成编制、审查、公示等程序,由广州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穗府函〔2023〕25号),自批准之日(2023年3月10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我局官方网站。
特此通告。
附件:1.《越秀区南洋电器厂及周边城市更新单元(AD0109规划管理单元)一期子单元详细规划优化方案》通告附图
2. 《番禺区汉溪大道北侧地块(BA09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
5. 《荔湾区花地河片区城市设计导则及羊城食品厂地块(AF0108、AF0203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告附图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