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南沙区生物谷片区(DH0304、DW01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规划成果的通告
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广州南沙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办法》有关规定,《南沙区生物谷片区(DH0304、DW01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已完成规划技术审查、批前公示等程序,并经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准(规划资源南20232757),自批准之日(2023年7月21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公布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的规定,现由我局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ghzyj.gz.gov.cn/)和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南沙区生物谷片区(DH0304、DW0102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正批后通告图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