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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旧”改造涉及用地审批信息公开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黄埔区水西社区(元贝片)旧村改造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第二批)的批复(穗规划资源(三旧用地)批〔2024〕17号)

来源: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处 发布时间:2024-05-21 09:17:05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黄埔区人民政府:

  经你区政府同意报送的《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关于水西社区(元贝片)旧村改造项目涉及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第二批)的请示》(穗开更新报〔2024〕111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第十七条,经2024年5月1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对长岭街水西社区经济联合社及其属下华里、元贝、水东经济合作社位于水西社区(元贝片)旧村改造项目范围内的1.0868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手续。

  二、请你区政府按照省“三旧”改造政策要求供应土地,并组织改造主体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该宗用地在详细规划中安排为二类居住用地、公园绿地、商务兼容商业用地、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兼容其他服务设施用地、中小学用地、城市道路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上述规划安排相符合。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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