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 > 征地信息公开 > 一书四方案(一书三方案)(已归档)

一书四方案(一书三方案)(已归档)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广州市番禺区2014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穗国土规划函〔2017〕851号)

来源:土地征收储备处 发布时间:2017-05-24 22:36:3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番禺区政府:

经你区政府同意上报的《关于广州市番禺区2014年度第四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穗番国房字〔2016〕240号)及有关报批材料收悉。经报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将你区石楼镇南派村集体农用地2.5873公顷(耕地2.5816公顷、其它农用地0.005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依照规划安排作为该村经济发展历史留用地。

二、该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安排为城乡建设用地,供地时土地用途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规划安排相符;同时,供地方式、供地规模、供地标准等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切实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三、同意上报补充耕地方案,足额补充耕地2.5816公顷(报备编号:44172120030003)。已达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占水浇地补水浇地的要求,实现耕地数量、质量占补平衡。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你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2017年4月10日

一书三方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