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花征补充〔2024〕29号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补充公告
穗花征补充〔2024〕29号
2023年2月22日,我区发布了《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穗花府征前公〔2023〕6号)(以下简称原《公告》)。
根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用地方案号:2022-2),新建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开行客车引起相关工程(花都区段)项目涉及征收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东镜村东头经济合作社、旧社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面积共1.2645公顷。现对原《公告》调整如下:
一、原《公告》中的第一条征收范围、征地面积及土地现状调整为如下内容:
拟征收土地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东镜村东头经济合作社、旧社经济合作社范围内,面积为1.2645公顷,(一)拟征收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东镜村旧社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所有土地1.2165公顷(18.2475亩)。其中农用地0.2185公顷(3.2775亩)、耕地0.0844公顷、园地0.0350公顷、林地0.0026公顷、草地0.0402公顷、其他农用地0.0563公顷;建设用地0.9980公顷(14.97亩),不涉及未利用地。(二)拟征收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东镜村东头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所有土地建设用地0.0480公顷(0.7200亩),不涉及未利用地,具体位置详见附图。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原《公告》附件1《关于新建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开行客车引起相关工程(花都区段)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调整,详见附件1。
三、原《公告》附件2《关于新建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开行客车引起相关工程(花都区段)征地项目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进行调整,详见附件2。
四、原《公告》附件3《新建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开行客车引起相关工程(花都区段)征地补偿安置公告附图》进行调整,详见附件3。
五、原《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六、补充公告时间: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2月22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关于新建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开行客车引起相关工程(花都区段)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关于新建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开行客车引起相关工程(花都区段)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3.新建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开行客车引起相关工程(花都区段)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补充公告附图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