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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征〔2016〕3号(白云区钟落潭镇新村村、登塘村地段)

来源:B--白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16-01-26 16:00: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国务院批准(粤国土资(建)函〔2015〕19号)同意将白云区钟落潭镇新村村、登塘村地段22.0537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增城沙庄至花都北兴公路二期(荔城至花都北兴段)工程。

  二、征收土地位置:白云区钟落潭镇新村村、登塘村地段(四至范围详见附图,用地方案号:11108020140004、11108020140005)。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新村村、登塘村属下集体农用地19.2943公顷(其中耕地1.0066公顷、园地14.1166公顷、林地2.3058公顷、养殖水面0.8081公顷、其他农用地1.0572公顷),集体建设用地2.6998公顷,未利用地0.0596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

单 位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类别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新村经济联合社

园地

7.1135

土地补偿费

152.7975

1086.9250

新村经济联合社

货币

安置补偿费

91.6785

652.1550

被安置农业入口

林地

0.7412

土地补偿费

152.7975

113.2535

新村经济联合社

安置补偿费

91.6785

67.9521

被安置农业入口

养殖水面

0.7305

土地补偿费

305.5950

223.2371

新村经济联合社

安置补偿费

183.3570

133.9423

被安置农业入口

其他农用地

0.6066

土地补偿费

152.7975

92.6870

新村经济联合社

安置补偿费

91.6785

55.6122

被安置农业入口

建设用地

1.5534

土地补偿费

305.5950

474.7113

新村经济联合社

未利用地

0.0133

土地补偿费

152.7975

2.0322

新村经济联合社

青苗补偿费

 

156.750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6.9903

附着物所有者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登塘经济联合社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登塘经济联合社

水田

0.4227

土地补偿费

305.5950

129.1750

登塘经济联合社

安置补偿费

183.3570

77.5050

被安置农业入口

水浇地

0.5104

土地补偿费

305.5950

155.9757

登塘经济联合社

安置补偿费

183.3570

93.5854

被安置农业入口

旱地

0.0735

土地补偿费

305.5950

22.4612

登塘经济联合社

安置补偿费

183.3570

13.4767

被安置农业入口

园地

7.0031

土地补偿费

152.7975

1070.0562

登塘经济联合社

安置补偿费

91.6785

642.0337

被安置农业入口

林地

1.5646

土地补偿费

152.7975

239.0670

登塘经济联合社

安置补偿费

91.6785

143.4402

被安置农业入口

养殖水面

0.0776

土地补偿费

305.5950

23.7142

登塘经济联合社

安置补偿费

183.3570

14.2285

被安置农业入口

其他农用地

0.4506

土地补偿费

152.7975

68.8506

登塘经济联合社

安置补偿费

91.6785

41.3103

被安置农业入口

建设用地

1.1464

土地补偿费

305.5950

350.3341

登塘经济联合社

未利用地

0.0462

土地补偿费

152.7975

7.0745

登塘经济联合社

青苗补偿费

 

121.6850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5.1588

附着物所有者

以上项 合 计

  6285.3051万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新村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登塘经济联合社会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广州市白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单位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新村

经济联合社、广州市白云区

钟落潭镇登塘经济联合社

201623日至

2016212

白云区钟落潭镇国土规划所(联系人:匡凤山,联系电话:87407751

2016213日至

201627

  《征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国土资(建)函〔2015〕19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七、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穗府征〔2016〕3号附图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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