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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征〔2012〕95号

来源:L--萝岗区分局 发布时间:2012-12-25 16:00: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粤国土资(建)字〔2012〕942号文),需将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何棠下村、黄田村、重岗村、山龙村、燕塘村以及莲塘村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60.6390公顷(合909.5850亩)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中新广州知识城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何棠下村、黄田村、重岗村、山龙村、燕塘村以及莲塘村经济联合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何棠下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16.1364公顷(合242.0460亩),其中耕地2.6095公顷(合39.1425亩),园地5.2406公顷(合78.6090亩),林地4.2253公顷(合63.3795亩),其他农用地0.9472公顷(合14.2080亩),养殖水面1.5484公顷(合23.2260亩),建设用地0.7823公顷(合11.7345亩),未利用地0.7813公顷(合11.7195亩)。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黄田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24.4904公顷(合367.3560亩),其中耕地5.1895公顷(合77.8425亩),园地12.9860公顷(合194.7900亩),林地0.9165公顷(合13.7475亩),其他农用地0.4588公顷(合0.4588亩),养殖水面2.5839公顷(合38.7585亩),建设用地2.3559公顷(合35.3385亩)。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重岗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3.9139公顷(合58.7085亩),其中耕地2.4792公顷(合37.1880亩),园地0.7005公顷(合10.5075亩),林地0.2342公顷(合3.5130亩),其他农用地0.0799公顷(合1.1985亩),养殖水面0.4026公顷(合6.0390亩),建设用地0.0175公顷(合0.2625亩)。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山龙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7.0704公顷(合106.0560亩),其中耕地2.7130公顷(合40.6950亩),园地1.7150公顷(合25.7250亩),林地0.8764公顷(合13.1460亩),其他农用地0.0534公顷(合0.8010亩),养殖水面1.7126公顷(合25.6890亩)。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燕塘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0.1661公顷(合2.4915亩),园地0.1063公顷(合1.5945亩),其他农用地0.0475公顷(合0.7125亩),养殖水面1.0123公顷(合15.1845亩)。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莲塘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8.8636公顷(合132.9450亩),其中耕地1.5825公顷(合23.7375亩),园地2.9960公顷(合44.9400亩),林地3.3362公顷(合50.0430亩),养殖水面0.8397公顷(合12.5955亩),未利用地0.1092公顷(合1.6380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何棠下村经济联合社

土地补偿费

耕地

2.6095

98.4000

243.9238

何棠下村经济联合社

货币

园地

4.22536

84.2625

356.0343

林地

30.9139

84.2625

2604.8825

其他农用地

0.9472

84.2625

79.8134

养殖水面

1.5484

98.4000

152.3626

建设用地

0.7823

98.4000

76.9783

未利用地

0.7813

49.2000

38.4400

安置补助费

 

耕地

2.6095

73.8000

192.5811

何棠下村经济联合社转付被安置人

园地

4.22536

60.1875

315.4186

林地

30.9139

60.1875

254.3102

其他农用地

0.9472

60.1875

57.0096

养殖水面

1.5484

73.8000

114.2719

青苗补助费

 

514.3940

何棠下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126.8585

以上各项合计

2976.8334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黄田村经济联合社

土地补偿费

耕地

5.1893

98.4000

510.6271

黄田村经济联合社

货币

园地

12.98605

84.2625

1094.2328

林地

0.9165

84.2625

77.2266

其他农用地

0.4588

84.2625

38.6596

养殖水面

2.5839

98.4000

254.2558

建设用地

2.3559

98.4000

231.8206

安置补助费

 

耕地

5.1893

73.8000

382.9703

黄田村经济联合社转付被安置人

园地

12.98605

60.1875

781.5949

林地

0.9165

60.1875

55.1618

其他农用地

0.4588

60.1875

27.6140

养殖水面

2.5839

73.8000

190.6918

青苗补助费

 

514.3940

黄田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359.2290

以上各项合计

4518.4783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重岗村经济联合社

土地补偿费

耕地

2.4792

98.4000

243.9533

重岗村经济联合社

货币

园地

0.7005

84.2625

59.0259

林地

0.2342

84.2625

19.7343

其他农用地

0.0799

84.2625

6.7326

养殖水面

0.4026

98.4000

39.6158

建设用地

0.0175

98.4000

1.7220

安置补助费

 

耕地

2.4792

73.8000

182.9649

重岗村经济联合社转付被安置人

园地

0.7005

60.1875

42.1613

林地

0.2342

60.1875

14.0959

其他农用地

0.0799

60.1875

4.8090

养殖水面

0.4026

73.8000

29.7119

青苗补助费

 

57.5878

重岗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20.0000

以上各项合计

722.1147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山龙村经济联合社

土地补偿费

耕地

2.7130

98.4000

266.9592

山龙村经济联合社

货币

园地

1.7150

84.2625

144.5102

林地

0.8764

84.2625

73.8477

其他农用地

0.0534

84.2625

4.4996

养殖水面

1.7126

98.4000

168.5198

安置补助费

 

耕地

2.7130

73.8000

200.2194

山龙村经济联合社转付被安置人

园地

1.7150

60.1875

103.2216

林地

0.8764

60.1875

52.7483

其他农用地

0.0534

60.1875

3.2140

养殖水面

1.7126

73.8000

126.3899

青苗补助费

 

112.3590

山龙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48.0000

以上各项合计

1304.4887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燕塘村经济联合社

土地补偿费

园地

0.1063

84.2625

8.9571

燕塘村经济联合社

 

其他农用地

0.0534

84.2625

4.0025

养殖水面

1.7126

98.4000

1.2103

安置补助费

 

园地

0.1063

60.1875

6.3979

燕塘村经济联合社转付被安置人

其他农用地

0.0534

60.1875

2.8589

养殖水面

1.7126

73.8000

0.9077

青苗补助费

 

4.8110

燕塘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1.5000

以上各项合计

30.6454万元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莲塘村经济联合社

土地补偿费

耕地

1.5825

98.4000

155.7180

莲塘村经济联合社

货币

园地

2.9960

84.2625

252.4505

林地

3.3362

84.2625

281.1166

养殖水面

0.8397

98.4000

82.6256

未利用地

0.1092

49.2000

5.3726

安置补助费

 

耕地

1.5825

73.8000

116.7885

莲塘村经济联合社转付被安置人

园地

2.9960

60.1875

180.3218

林地

3.3362

60.1875

200.7975

养殖水面

0.8397

73.8000

61.9699

青苗补助费

 

213.1725

莲塘村经济联合社转付土地承包者和业权人

附着物补偿费

85.0000

以上各项合计

1635.3344万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何棠下村、黄田村、重岗村、山龙村、燕塘村以及莲塘村经济联合社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何棠下村、黄田村、重岗村、山龙村、燕塘村以及莲塘村经济联合社在本公告期内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萝岗区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单位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

何棠下村、黄田村、重岗村、山龙村、燕塘村以及莲塘村经济联合社

2012121420121223

广州市萝岗区九龙镇

何棠下村、黄田村、重岗村、山龙村、燕塘村以及莲塘村经济联合社

20121223201221228


  《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本方案内容如有不同意见的,请于2012年12月28日前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送达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萝岗区分局。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中新广州知识城2011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地公告(穗府征〔2012〕95号)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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