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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府征〔2012〕45号

来源:B--白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12-07-26 16:00:00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及国务院批准(粤国土资(建)字〔2011〕693号)同意将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石井街地段53.8397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至清远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石井街地段(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白云区江高镇南岗村、珠江村、大田村、小塘村、叶边村、茅山村、大龙头村、大石岗村、聚龙村、沙龙村、郭塘村、雄丰村、井岗村、大岭村和石井街庆丰村、红星村、朝阳村集体土地53.8397公顷,农用地42.255公顷(灌溉水田3.2820公顷,水浇地19.9730公顷,林地1.0164公顷,园地5.9574公顷,其他农用地12.0262公顷)、建设用地10.9471公顷、未利用地0.6376公顷。

  四、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地补偿

  被征地

  单 位

  补偿类别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

  (公顷)

  补偿标准(万元/公顷)

  补偿金额

  (万元)

  支付对象

  支付

  方式

  石井街庆丰村

  土地补偿费

  水浇地

  0.0104

  208.0320

  2.1635

  庆丰村经济联合社

  货币

  安置补助费

  156.0240

  1.6226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其他农用地

  0.0017

  182.0280

  0.3094

  庆丰村经济联合社

  安置补助费

  130.0200

  0.2210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建设用地

  0.2078

  260.0400

  54.0363

  庆丰村经济联合社

  青苗补偿费

  7.6369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6.5773

  附着物所有者

  石井街红星村

  土地补偿费

  其他农用地

  0.1043

  182.0280

  18.9855

  红星村经济联合社

  安置补助费

  130.0200

  13.5611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8724

  附着物所有者

  石井街朝阳村

  土地补偿费

  水浇地

  4.1641

  208.0320

  866.2661

  朝阳村经济联合社

  安置补助费

  156.0240

  649.6995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园地

  1.5870

  182.0280

  288.8784

  朝阳村经济联合社

  安置补助费

  130.0200

  206.3417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其他农用地

  2.9390

  182.0280

  534.9803

  朝阳村经济联合社

  安置补助费

  130.0200

  382.1288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建设用地

  2.1090

  260.0400

  548.4244

  朝阳村经济联合社

  土地补偿费

  未利用地

  0.2421

  130.0200

  31.4778

  朝阳村经济联合社

  青苗补偿费

  26.3775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09.0215

  附着物所有者

  江高镇南岗村

  土地补偿费

  灌溉水田

  0.0151

  240.0000

  3.6240

  南岗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44.0000

  2.1744

  被安置农业人口

  江高镇南岗村

  土地补偿费

  水浇地

  0.6292

  192.0000

  120.8064

  南岗村民委员会

  货币

  安置补助费

  144.0000

  90.6048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林地

  0.0180

  168.0000

  3.0240

  南岗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20.0000

  2.1600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其他农用地

  0.0021

  168.0000

  0.3528

  南岗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20.0000

  0.2520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建设用地

  1.8233

  240.0000

  437.5920

  南岗村民委员会

  土地补偿费

  未利用地

  0.0901

  120.0000

  10.8120

  南岗村民委员会

  青苗补偿费

  3.1680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60.1026

  附着物所有者

  江高镇珠江村

  土地补偿费

  水浇地

  0.2686

  192.0000

  51.5712

  珠江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20.0000

  32.2320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其他农用地

  0.0116

  120.0000

  1.3920

  珠江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72.0000

  0.8352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建设用地

  0.2945

  240.0000

  70.6800

  珠江村民委员会

  青苗补偿费

  2.0036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5.0755

  附着物所有者

  江高镇大田村

  土地补偿费

  灌溉水田

  0.2852

  240.0000

  68.4480

  大田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20.0000

  34.2240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水浇地

  0.1856

  168.0000

  31.1808

  大田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20.0000

  22.2720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林地

  0.0342

  144.0000

  4.9248

  大田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96.0000

  3.2832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其他农用地

  0.0430

  144.0000

  6.1920

  大田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96.0000

  4.1280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建设用地

  0.4844

  240.0000

  116.2560

  大田村民委员会

  青苗补偿费

  1.3306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9946

  附着物所有者

  江高镇小塘村

  土地补偿费

  水浇地

  0.1544

  144.0000

  22.2336

  小塘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96.0000

  14.8224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其他农用地

  0.0014

  120.0000

  0.1680

  小塘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72.0000

  0.1008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建设用地

  0.1298

  240.0000

  31.1520

  小塘村民委员会

  青苗补偿费

  6.7011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6.2181

  附着物所有者

  江高镇叶边村

  土地补偿费

  灌溉水田

  1.6337

  240.0000

  392.0880

  叶边村民委员会

  江高镇叶边村

  安置补助费

  灌溉水田

  1.6337

  144.0000

  235.2528

  被安置农业人口

  货币

  土地补偿费

  水浇地

  10.9389

  168.0000

  1837.7352

  叶边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20.0000

  1312.6680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其他农用地

  3.9170

  144.0000

  564.0480

  叶边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96.0000

  376.0320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建设用地

  0.6166

  240.0000

  147.9840

  叶边村民委员会

  青苗补偿费

  5.4283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4.0307

  附着物所有者

  江高镇茅山村

  土地补偿费

  灌溉水田

  0.5159

  240.0000

  123.8160

  茅山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44.0000

  74.2896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水浇地

  1.4338

  144.0000

  206.4672

  茅山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20.0000

  172.0560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其他农用地

  0.2953

  120.0000

  35.4360

  茅山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72.0000

  21.2616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建设用地

  0.0473

  240.0000

  11.3520

  茅山村民委员会

  青苗补偿费

  5.4752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3.1519

  附着物所有者

  江高镇大龙头村

  土地补偿费

  灌溉水田

  0.0049

  240.0000

  1.1760

  大龙头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44.0000

  0.7056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水浇地

  0.3613

  192.0000

  69.3696

  大龙头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44.0000

  52.0272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林地

  0.0149

  144.0000

  2.1456

  大龙头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96.0000

  1.4304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其他农用地

  0.5740

  144.0000

  82.6560

  大龙头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96.0000

  55.1040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建设用地

  0.0245

  240.0000

  5.8800

  大龙头村民委员会

  土地补偿费

  未利用地

  0.0272

  120.0000

  3.2640

  被安置农业人口

  青苗补偿费

  6.1086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7.0710

  附着物所有者

  江高镇大石岗村

  土地补偿费

  水浇地

  0.0957

  192.0000

  18.3744

  大石岗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44.0000

  13.7808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园地

  0.1351

  168.0000

  22.6968

  大石岗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20.0000

  16.2120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其他农用地

  0.0532

  168.0000

  8.9376

  大石岗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20.0000

  6.3840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建设用地

  1.4676

  240.0000

  352.2240

  大石岗村民委员会

  江高镇大石岗村

  土地补偿费

  水浇地

  0.0957

  192.0000

  18.3744

  被安置农业人口

  货币

  青苗补偿费

  8.0269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52.5695

  附着物所有者

  江高镇聚龙村

  土地补偿费

  灌溉水田

  0.0312

  240.0000

  7.4880

  聚龙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44.0000

  4.4928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水浇地

  0.0549

  192.0000

  10.5408

  聚龙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44.0000

  7.9056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园地

  0.0298

  168.0000

  5.0064

  聚龙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20.0000

  3.5760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其他农用地

  0.0335

  168.0000

  5.6280

  聚龙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20.0000

  4.0200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建设用地

  0.1547

  240.0000

  37.1280

  聚龙村民委员会

  青苗补偿费

  0.6246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0.2583

  附着物所有者

  江高镇沙龙村

  土地补偿费

  灌溉水田

  0.4581

  240.0000

  109.9440

  沙龙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44.0000

  65.9664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水浇地

  0.8225

  192.0000

  157.9200

  沙龙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20.0000

  98.7000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园地

  4.2055

  168.0000

  706.5240

  沙龙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20.0000

  504.6600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林地

  0.2315

  168.0000

  38.8920

  沙龙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20.0000

  27.7800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其他农用地

  2.6572

  168.0000

  446.4096

  沙龙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20.0000

  318.8640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建设用地

  3.0503

  240.0000

  732.0720

  沙龙村民委员会

  土地补偿费

  未利用地

  0.0706

  120.0000

  8.4720

  沙龙村民委员会

  青苗补偿费

  33.7291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26.3414

  附着物所有者

  江高镇郭塘村

  土地补偿费

  水浇地

  0.1822

  192.0000

  34.9824

  郭塘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20.0000

  21.8640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林地

  0.0957

  144.0000

  13.7808

  郭塘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96.0000

  9.1872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建设用地

  0.0455

  240.0000

  10.9200

  郭塘村民委员会

  青苗补偿费

  0.7949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0.6397

  附着物所有者

  江高镇雄丰村

  土地补偿费

  其他农用地

  0.0171

  168.0000

  2.8728

  雄丰村民委员会

  江高镇雄丰村

  安置补助费

  其他农用地

  0.0171

  120.0000

  2.0520

  被安置农业人口

  货币

  土地补偿费

  建设用地

  0.2821

  240.0000

  67.7040

  雄丰村民委员会

  青苗补偿费

  1.1326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1.5106

  附着物所有者

  江高镇井岗村

  土地补偿费

  灌溉水田

  0.0141

  240.0000

  3.3840

  井岗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44.0000

  2.0304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水浇地

  0.3115

  192.0000

  59.8080

  井岗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44.0000

  44.8560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林地

  0.3648

  156.0000

  56.9088

  井岗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08.0000

  39.3984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其他农用地

  0.3534

  156.0000

  55.1304

  井岗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08.0000

  38.1672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建设用地

  0.0780

  240.0000

  18.7200

  井岗村民委员会

  土地补偿费

  未利用地

  0.0281

  120.0000

  3.3720

  井岗村民委员会

  青苗补偿费

  3.1067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2.8396

  附着物所有者

  江高镇大岭村

  土地补偿费

  灌溉水田

  0.3238

  240.0000

  77.7120

  大岭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44.0000

  46.6272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水浇地

  0.3599

  192.0000

  69.1008

  大岭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44.0000

  51.8256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林地

  0.2573

  144.0000

  37.0512

  大岭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08.0000

  27.7884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其他农用地

  1.0224

  144.0000

  147.2256

  大岭村民委员会

  安置补助费

  108.0000

  110.4192

  被安置农业人口

  土地补偿费

  建设用地

  0.1317

  240.0000

  31.6080

  大岭村民委员会

  土地补偿费

  未利用地

  0.1795

  120.0000

  21.5400

  大岭村民委员会

  青苗补偿费

  10.5995

  土地承包者

  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6.7635

  附着物所有者

  以上合计

  15855.7575万元

                   

  (二)本次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被安置农业人员由江高镇南岗村、珠江村、大田村、小塘村、叶边村、茅山村、大龙头村、大石岗村、聚龙村、沙龙村、郭塘村、雄丰村、井岗村、大岭村民委员会和石井街庆丰村、红星村、朝阳村经济联合社以货币补偿的形式安置。请被征地村在本公告期内到白云区国土房管分局领取办理安置农业人口征地农转非手续的函件。

  五、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被征地单位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白云区江高镇南岗村、珠江村、大田村、小塘村、叶边村、茅山村、大龙头村、大石岗村、聚龙村、沙龙村、郭塘村、雄丰村、井岗村、大岭村民委员会和石井街庆丰村、红星村、朝阳村经济联合社

  2012年8月6日至2012年8月15日

  白云江高、石井国土资源管理所(联系人:蔡慕淳、陈敏,联系电话:37322961、86420063)

  2012年8月16日至2012年8月20日

  《征地预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六、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其他有关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不影响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可放大、复印在被征收土地现场、被征收土地单位办公地点及登记地点张贴)

  (公告内容同时在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网站:http://www.laho.gov.cn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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