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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信息

穗增府征〔2022〕9号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2-06-02 15:08:56 访问量:- 【字号: 打印 分享到: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增府征〔2022〕9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0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37号),将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南安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9531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2020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南安村经济联合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南安村的集体土地3.9531公顷,其中耕地2.7258公顷、园地0.6276公顷、林地0.0484公顷、其他农用地0.4558公顷、建设用地0.0955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2年4月24日。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南安村经济联合社,于2022年5月25日至2022年6月14日期间,持权属证明等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该批次实际征收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南安村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3.9531公顷,涉及的征地补偿费用已足额预付到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收齐补偿款的证明。

  按实际征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以2598万元/公顷折算成货币补偿,补偿款已足额预付到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出具收齐留用地折算货币款的证明。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2020年度第二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37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2.征收土地方案

  3.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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