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花府征〔2022〕23号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2〕23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1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85号)〕,将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罗仙村经济联合社、罗仙村二经济合作社、罗仙村三经济合作社、罗仙村四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1.0590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凤凰北路(平步大道-永安路)工程。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凤凰北路(平步大道至永安路)段(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罗仙村集体土地总面积1.0590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耕地0.5742公顷、园地0.3102公顷、其他农用地0.1746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2年5月17日。
(二)实施安排:请花城街罗仙村经济联合社、罗仙村二经济合作社、罗仙村三经济合作社、罗仙村四经济合作社及相关权利人,于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7月22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花城街道办事处(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花城街道办事处)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花都区花城街道办事处。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1年度第十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2〕85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