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花府征〔2022〕32号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2〕32号
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关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719号)〕,将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凤凰村、九一村、李溪村、七庄村、山下村、联安村、望顶村,花山镇东湖村、平东村、龙口村、平山村、小㘵村,新雅街广塘村、团结村、清㘵村、石塘村,炭步镇骆村村、华岭村属下的集体土地811.0981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花都区部分)。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凤凰村、九一村、李溪村、七庄村、山下村、联安村、望顶村,花山镇东湖村、平东村、龙口村、平山村、小㘵村,新雅街广塘村、团结村、清㘵村、石塘村,炭步镇骆村村、华岭村(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凤凰村、九一村、李溪村、七庄村、山下村、联安村、望顶村,花山镇东湖村、平东村、龙口村、平山村、小㘵村,新雅街广塘村、团结村、清㘵村、石塘村,炭步镇骆村村、华岭村土地总面积811.0981公顷,其中耕地216.6775公顷、园地275.4163公顷、林地33.6915公顷、其他农用地169.7027公顷、建设用地93.6342公顷、未利用地21.9759公顷。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2年6月29日。
(二)实施安排:请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凤凰村、九一村、李溪村、七庄村、山下村、联安村、望顶村,花山镇东湖村、平东村、龙口村、平山村、小㘵村,新雅街广塘村、团结村、清㘵村、石塘村,炭步镇骆村村、华岭村及相关权利人,于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8日期间,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东620号)、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106国道)、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道办事处(地址:广州市花都区雅源中路18号)、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粮仓街1巷15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人民政府、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道办事处、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