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埔府征〔2022〕12号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埔府征〔2022〕12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1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49号)批准,我区将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华里经济合作社、水西社区元贝经济合作社和水西社区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1482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土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萝岭路以东、长岭路以南(位置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华里经济合作社、水西社区元贝经济合作社和水西社区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2.1482公顷,其中林地0.7866公顷、园地0.9873公顷、其他农用地0.1084公顷、养殖水面0.2659公顷。
四、征收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2年7月7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1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49号).
(二)实施时间:2022年7月27日—2022年10月27日(三个月)。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1年度第二十三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49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文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