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埔府征〔2022〕13号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埔府征〔2022〕13号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1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77号)批准,将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经济联合社、长平社区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7489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政府储备土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汕公路以东、长岭路以北(位置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水西社区经济联合社、长平社区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7489公顷,其中园地0.2269公顷、林地0.4271公顷,其他农用地0.0463公顷、建设用地0.0486公顷。
四、征收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批准时间:2022年7月7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1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77号)。
(二)实施时间:2022年7月27日—2022年10月27日(三个月)。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黄埔区2021年度第十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2〕77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7日